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通知》(临教基[2022]9号)和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及要求:
1.坚持依法开展招生入学工作的原则。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2.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阳光招生、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报名全部使用兰陵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力求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对象:
本区域内(泉山路南段以东,文化路南段以西,顺河路以南,泇代路以北的城区片),具有兰陵县户籍且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县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含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报名流程:
(1)“临沂市兰陵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①“爱山东容沂办”APP登录
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选择个人用户,然后使用手机号和验证码注册登录,点击“临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兰陵县”→进入报名页面→根据学生类型进入相关报名窗口。
②“爱山东”APP登录
进入爱山东APP,左上角选择【临沂市>临沂市】,首页上方找到【义务教育招生】,点击进入。
当前市选择【临沂市】,当前区/县选择【兰陵县】,点击【确认,去报名】。
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招生平台。
操作流程
登录“临沂市兰陵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入口(小学)→选择报名类型→填写报名信息→信息确认→上传证件图片(仅限大数据校验未通过的上传)→提交报名。
办法说明
(1)户籍及房产信息
适龄儿童户籍和房产信息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①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2年7月29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②如果房产证尚未办理,需要将购房合同、全款购房票据、入住证明材料(指水、电、暖、气相关票据)等原始材料上传报名平台。
③社区、街道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需要将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缴款发票或购房原始单据、入住证明材料上传报名平台;政府拆迁还建的,需要将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社区证明、入住证明材料上传报名平台。
④在服务区范围内有住房并居住一年以上,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社区证明及长期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再由学校派专人实地调查证实。
⑤领养或因其他原因而户口未落实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县民政、司法或法院等部门的书面证明、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或房屋产权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报名。
(2)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材料(拍照上传报名入学平台)
①户籍材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县外户口的,还需提供孩子的户籍证明。
②县外户籍人员: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陵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半年(时间截止2022年7月29日)。
③县内户籍人员:经商或务工证明。
在县城经商者:父母一方原则上需在县城经商一年以上,持有在兰陵县县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时间截止2022年7月29日),需要将店铺照片、店铺产权信息(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佐证材料等)上传平台。
在县城务工者:父母一方在兰陵县用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材料(原则上需满一年以上,时间截止2022年7月29日),需要将用工单位或个人纳税登记证明上传平台。
经商、务工材料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注意:
适龄儿童与房权人不同户口簿的,还需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的原件、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
适龄儿童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入学的,适龄儿童及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在同一个户口簿。
适龄儿童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适龄儿童及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为同一产权住宅类房产且在同一个户口簿。
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经商务工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学区内机关事业单位适龄儿童入学的,需提交监护人有效证件、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父母、适龄儿童单页)原件、单位证明(签字盖章)。
其他特殊情况,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学校将在完成正常招生报名后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工作。
五、录取办法:
招生工作实行两级资格审查制度。学校负责对申请报名学生的材料统一进行初审,并根据情况到有关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实地核对。县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共同加强对适龄儿童入学资格的审查。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依据学龄儿童户籍和监护人房产信息审查结果,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下列批次依次录取
①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户籍地址不在学校片区)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④非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⑤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自有住宅不在学校片区),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兰陵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注意:“录取办法”中的第⑤⑥⑦三类,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按照户籍迁入、经商或务工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学位不足时,则由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附:转学所需材料(六年级我校无空余学位,本学期不再接收转学申请)
1.申请时间: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 16日
2.转学申请(学生情况说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号)
3.转学依据材料与新生报名材料相同。
学校收到材料后组织人员审核,根据年级空余学位数办理转入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13792978328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兰陵县第七小学
2022年8月3日
附:兰陵县第七小学招生区划示意图
附:临沂市兰陵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流程图
附:兰陵县第七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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