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第八小学(兰陵县少年体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效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运行机制、竞争机制,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为教师评优树先、职称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等提供依据。根据《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等有关法规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评估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教师积分与考核评比挂钩的原则
3、坚持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的原则
4、坚持评价、反馈、指导、改进的原则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考核形式
1、采取随机抽查与统一检查量化相结合,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相结合,过程考核积累与期末折算赋分相结合的方式。
2、采用学校评估与上级教体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四、考核内容说明
本实施方案量化总分为1000分,分为师德考核100分、考勤200分、教学常规考核200分、教学质量400分、工作量100分和附加分六部分。
师德(100分)
师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必备的道德品质,为让教师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全面提高教师职业规范和道德水平,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真正打造一支德艺双馨、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循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估方法:
师德评估重点关注教师的工作态度和行为示范,评估时主要采用集中评议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立以教师自我管理为主,辅以学校、教干、教师共同参与,多向沟通多元评价的评估机制。学校将建立健全教师师德档案,综合对教师师德进行评价,具体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1、教干、教师自评互评(50分)
操作方式:学期末通过下发教师自评、互评问卷,调查反馈教师对自身和同事教育教学的评价(评价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25分,为人师表、严谨治学25分,关爱学生、家校和谐25分,廉洁从教、终身学习25 分) 。根据教师评价,取平均分折算。
为保证评估的公平性和客观性,本项在核算前将先分别去除去最高和最低分后,再进行折算。
2、考核小组过程管理评价(50分)
操作方式:由学校管理人员组成师德考核小组,针对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综合表现,结合各种信息渠道对教师教育教学的反映程度,集体研究进行综合评议。
二、过程管理条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扣分或一票否决。
1、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休活动(会议、教研活动等)未经批准不参加者,每次扣3分;在上述活动中不遵守活动纪律者,每次扣2分。
2、工作时间在校内干私活、或玩游戏、网上购物、看电影等,每发现一次扣2分。
3、衣着不整,着奇装异服或浓妆艳抹者,每次扣2分。
4、不服从组织安排,讨价还价者;不团结同志,拉帮结派,闹矛盾,末造成恶劣影响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每人扣2-5分;严重者,一票否决。
5、工作时间带孩子开会或参加教学活动者,每次扣1分。
6、如因教师工作不力,导致家长联名投诉,每次扣3-5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一票否决。
7、散布消极因素,败坏学校和同事声誉,造成一定影响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3-10分。
8、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学生、家长礼物或要求家长为自己办私事或谋取私利,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5-10分。
9、由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训练等,必须抽调学生参加的,如不支持不配合,一经查实,每次扣1-3分。
10、全体教师必须保护学生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凡因工作疏忽造成不应有的伤害或损失者,每次扣3-10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分、一票否决、依法追责。
11、在工作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考试改卷统分作弊,交假证书等,每次扣10分。
12、未经学校允许私自安插学生、私自调班,每人次扣10分。转出学生不及时汇报,每人次扣5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分为0分;严重者,实行一票否决。
1、违反上级有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乱罚款、乱推销资料者。
2、体罚、变相体罚或讽刺挖苦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3、搞有偿辅导或举办周末、假期辅导班者。
4、工作不负责或方法不当,导致家长或社会反映或集体要求调换或造成恶劣影响者。
5、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师德得分中予以适当加分。
师德表现特别突出或在济贫救危、校内外突发事件处理中,身先士卒,表现突出,表现出良好师德风范,受到广泛赞誉或受到上级嘉奖者,每次视情况加5-10分。
三、结果处理:
1、凡本学期师德考评为0分或一票否决者本学年不得参与任何评优树先,同时师德考评结果按不合格计入教师师德档案。
2、教师综合评估中因违反师德或违反学校其他管理制度被一票否决者,自被处分之日起一年内态度端正、工作认真、无违反师德现象,经学校考评小组评议可解除处分。
3、规定不详者,参照上述标准类推,重大事件由学校考评小组研究决定。
考勤(200分)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强化教职工劳动纪律,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特制定考勤评估制度如下。
一、请假的类别、期限
1、病假:教职工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诊为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请假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的,需持县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交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因病需要请假一周以上、一月以内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报教体局人事科审批同意。如暂时来不及出具证明的过后须补上,无医院病假证明则按旷工处理;一学期病假时间累计一般不超过60天。
2、事假:教职工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请事假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权限批准后方予准假;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三天内自行调课,三天以上由学校安排。
4、婚假:教职工凭结婚证提出请婚假,婚假3天。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玩近,另给予路程假。
5、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包括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产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顺延其休假时间。产假自女教职工从学校离开工作岗位请假之日算起。
6、探亲假:教职工享受寒暑假,不享受年休假和探亲假。教职工需要探亲者。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进行。享受寒暑假的教职工在非寒暑假探亲,一律按事假处理。
7、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和子女)死亡时,可以请丧假丧假3天。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8、请假程序:
教师因事、病请假须严格执行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严禁私自离岗。请销假程序如下:
(1)教职工请假,一般须事先提出申请,到办公室填写“教师请假条”,按规定经领导批准签字后有效,并交教务处方可离岗。如因重病、急事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或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的,可以申请续假,续假手续和请假手续相同。逾期不办者,作旷工论处。
(2)凡请产假、病假3天以上,或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病假时间的,均需提供县级(含)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方可准假。
(3)请假或续假、提前或期满上班后,应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4)无论事假病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凡未办理手续,一律按旷工对待,过程中被上级部门查处的,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严肃处理。无论当面请假或电话请假,凡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一律按1天事假计算。
9、请假审批权限:
(1)学校校长请假由县体局批准,校级副职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或会议除履行上述请假手续外,还需向活动或会议召集人请假。
(2)学校中层干部请假,半天 (含)以内的,由分管校长批准,半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确需请假:
事假:请假半天以上1天(含)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1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
病假:请假半天以上1天(含)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校长批准;3天(含)以上的携带经学校审核后的申请材料,由县教体局人事科批准。
(4)教职工请假时,应将请假期间和必须办理的工作向代理人交代清楚,课务和其他事情(如班主任工作、午间看护、写字小课、值勤等)要提前安排好,课没有调好的不能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含)以内的,须自己调好课(课时安排可采取“先上后还”、“提前或移后”),并报教务处备案,三天以上的可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5)因公外出培训或会议,须填写公差单,外出期间不计考勤,不扣工作量。外出培训或会议前要先调好课,并报教务处备案。培训或会议时间在三天(含)以内的,须自己调好课,三天以上的可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6)寒暑假或节假日期间,由学校或上级组织开展业务活动,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须请假者,须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双倍扣分。请假未批准而无故缺勤、擅离职守者,按旷工对待。
10旷工界定:
(1)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因公外出或请事假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虽有正当请假理由,但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的,均视为旷工。
(2) 应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的,经发现查实。按旷工处理。
(3) 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或销假而超出请假期限的以旷工论处。
对旷工人员,除执行综合评估办法外,连续旷工超15天以上,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学校解除与其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或自动解聘处理。
二、评估办法
1、考勤赋分每学期为200分,所有扣分均在实际分值中扣除。
2、赋分办法:
(1)学校对老师出勤情况实行月报告制,每月5日前公布教师上月出勤情况。
(2)每学期全勤者(无任何请假),在学期末实际得分中加2分。
(3)教师休假未到期,因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学校将给予奖励性安排。
(4)学校将安排教干对教师的出勤到岗、教学行为等进行不定时抽查,抽查时如发现迟到、早退、遛岗每一次扣5分,遛堂每一次扣6分,空堂每一次扣10分,以上行为一学期内出现两次双倍扣分,出现三次 (含)以上者,考勤为0分。
(5)请假以节为单位,一天按六节计算。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半天不扣分,病假每月累计1天内不扣分(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但不计全勤。超过部分,病假每节扣0.25分,事假每节扣0.5分。上班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旷工、旷会(升旗、例会等)每节次扣1分。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性活动要求全体教师参加的,迟到、旷工双倍扣分。一月内累计四次漏签,不扣分但不记全勤。
(6)会议、考务、集体活动等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校长批准方可。考勤一律双倍计入。(集体活动主要指: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考试、阅卷、集会、校内外教研活动等)
(7)考勤中弄虚作假,除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另外扣考勤分10分。严重的一票否决。
(8)未尽事宜或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教学常规(200分)
教学工作常规主要包括备课(教师用书)、课堂教学、作业(课堂作业、实践作业)、听评课记录等内容,具体标准如下:
一、备课(50分)
1、评估要求:
备课主要包括集体备课和个人备课两部分内容。根据《临沂市小学教学工作评估办法》,教师要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参加集体备课活动,通过研讨、批注,将集体智慧的结晶落实到个人的备课中。集体备课采取分工负责、定期交流、资源共享、个性实施的方式进行。备课要认真、充分,形式灵活,实效性强,有个性特点。
(1)集体备课 (10分)
单元备课,语、数以同年级同学科为备课组;科学、道德与法治(品社)、音体美、信息可打破年级,以学科为备课组。备课组教师共同参与备课,由备课组长具体分工落实,责任到人。
明确好每次集体备课的时间、地点、主讲人。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备课研讨活动,积极发表自己的主张、见解,认真参与讨论,虚心听取同组教师的建议,修改好自己的个人教案。将集体备课的智慧融入到个人备课中,认真做好个人教案的批注,从而把集体备课和个人备课有机结合起来。
各年级学科组按学校要求组织集体备课,集体备课要有留有影像资料,集体备课活动材料语、数、英年级学科组每学期需上交2次以上,其他年级学科组需上交1次或1次以上。
评估方法:集体备课、研讨实行捆绑式评价,以学科为单位进行。无故不参加本年级学科组集体备课者一次扣3分;缺少一次影像资料扣1分;教师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每人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相应的听评课活动每次扣1分;活动效果差备课组每人扣1分。材料不全酌情扣分。
(2)个人备课 (40分)
个人备课主要包括单元备课(含全册备课、单元备课)和课时备课。根据学校和教师的实际情况,个人备课主要采取书面备课(手写详案、手写简案)、电子备课和书头备课相结合的方式,教师用书上要留有备课痕迹。每课时尽量有与自己教案相应的课件辅助教学(不低于备课课时1/2) 。
备课形式:
A手写详案+教师用书+课件 (教龄十年(含)以下的新教师,手写详案必须备详案,注重教学设计的规范性。)
B电子备课(手写简案)+教师用书+课件(教龄十年以上的教师,电子备课,重在教学设计的创新性和个性化。)
C书头备课+教师用书+课件(年龄40岁(含)以上的教师,书头备课要重在实效;重在重难点突破过程。)
电子备课:每课时教师在通研教材、教学用书的基础上,可广泛搜集课时教学材料,优化形成自己的教学思路,编辑电子备课教案(使用统一的电子备课教案模板,凡从网上直接下载未做修改的一律不计课时数)。考试学科兼代常识学科的教师,常识学科可只写电子备课。
手写简案(或书头备课):电子备课形成后,为便于上课使用,教师要将电子备课教案中的思路、重难点通过手写简案(或书头备课)进行有效体现,确保备课的实效性。手写简案(或书头备课)是电子备课的压缩版,主要辅助教师课堂实践应用,二者内容必须对应。
书面备课(手写详案):工作10年内的青年教师必须采用手写详案的方式备课。详案内容包括:课题、备课时间、教学目的、教学重点难点、教具准备、课时安排、教学过程、板书设计等。教学过程中教学环节记录要详实完整,设计具体、科学,学法指导明确,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备课中要注意书写整洁规范,科学实用,各种项目填写齐全,严禁抄袭教案。
评估方法:
其中单元备课赋5分,教师用书的使用情况赋5分,课时备课赋30分。
学期末根据各项平时检查的赋分取平均分后累加计入备课评估。
二、课堂教学(50分)
1、评估要求:
课堂教学是抓好教学质量的主阵地。课堂教学要树立现代化的教育观念,紧扣教学目标,体现改革创新精神,教师要遵循教学原则和学生的认知规律,注意转变自己的角色;注重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和技能;注重利用现代化的数学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努力做到教学目标把握准确,重点突出,理念先进,方法得当,思路清晰,能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差异,重视学生学习习惯培养,课堂效果好。
2、评估方法:
每学期学校通过开展学科课堂教学展示活动,综合评定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课堂教学展示活动分语文、数学、常识艺体(科学、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信息、地方等)三组分别进行,每组按3:4:3的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分别赋49、47、45分。凡不参加课堂教学展示的按40分计入评估。
三、作业及批改(80分)
1、评估要求:
课堂作业:按《兰陵县2021-2022小学各科作业设置及批改要求》实施作业设置与批改。作业须做到设置齐全,簿本规范。作业设计要依据标准要求,紧扣教材,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难易适中、题量适当。作业设置要有针对性,提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层布置作业。作业簿本整齐、页面干净卫生、不涂不画,用笔规范,字体工整,格式正确。
实践作业、特色作业:按学校要求完成。数学实践作业一、二年级每学期2次、三、四年级每学期3次,五、六年级每学期4次;英语特色作业每单元1次;品生、品社1-6年级每学期均4次。科学实践作业每学期1次、每学年1次科技小制作或小发明。语文手抄报3-6年级每学期2次,一、二年级不安排制作手抄报。
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细致,批改有日期和等级,批语要用认真书写、要做到有指导性、鼓励性(低年级可使用激励性符号),批语严禁出现错别字。严禁集中布批、漏批、错批及大对号现象的出现。
评估方法: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作业根据《兰陵县2021-2022小学各科作业设置及批改要求》进行量化赋分,每月检查,学期末根据各项平时检查的赋分取平均分后累加计入作业评估。
兼职考查学科的教师,其考查学科作业按照20%一并检查并赋分;专职考查学科教师,其考查学科作业(自主学习指导)和美术学科作业按70分进行赋分;无作业设置的专职考查学科教师,其作业分从课堂教学分中折出,折算公式为:作业分=所得课堂教学分/课堂教学分权重(50分) ×作业分权重(70分)。
四、听评课记录(20分)
1、评估要求:
听课要有目的性,做好听课记录。要求项目齐全,步骤完整,条理清晰,有随记,有总评,评语针对性强。听课节数每学期不少于20节。
2、评估办法:
每学期学校对教师听评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时抽查,通过查看听课记录和评课记录情况进行量化评估,根据听课的节次(以教务处统计为准)、质量酌情扣分。每少1节扣0.5分,内容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2分。学期末将量化成绩计入个人评估。
未尽事宜或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教学质量(400分)
教学质量主要指教师要在关注全体学生共同发展的基础上,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通过考试和考查,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最大限度提高合格率和优秀率的同时,发展学生特长,抓好特色教育,形成全面、系统、多元的评价休系,让每个孩子都能体验到成功的喜悦,享受到成长的快乐。
一、评估办法
1、教师的教学质量主要以教学成绩分的形式进行体现,教学成绩分主要依据学科测试后的“两率”(优秀率和合格率)和“一分”(平均分)进行计算,先计算教师任教学科在全县同年级同学科的位次,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教师教学成绩值=合格率值+优秀率值+平均分值
再根据任课教师教学成绩值的高低在全县同年级同学科中进行排列位次。
最后根据教学成绩值位次,计算教师教学质量分,把每位教师教学质量分核算在240至400分之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教学质量分=240+(全县总班数-名次数+1)/全县总班数×160
2、学科教学成绩提升得分说明:
教师所任年级学科,以上一学期名次为基数,本学期进步几个名次,在计算教学质量分时每提升1个名次加0.5分,累计最高加160分,若其教学质量分与其他教师教学质量分并列,其教学质量分只能排在并列名次之后。
3、教学质量最终得分说明:
①任教一个班级考试学科的成绩为其最终所得成绩;
②任教两个班级考试学科的成绩为每班考试学科成绩各占50%;
③任教一个班级考试学科和常识学科的成绩为考试学科占80%,常识课成绩占20%;
④任教一个或多个班级常识学科的成绩为所任教班级常识学科成绩的平均值;
⑤任教考查学科无教学成绩的任课老师,其教学成绩取该任教年级任课老师教学质量分的平均值。
未尽事宜,由学校考评小组研究决定。
工作量(100分)
为加强学校教学工作管理,优化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规范设定工作量,科学合理分配教学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公平竞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教师评价和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提供依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量标准。
一、工作量概念说明:
工作量是教师在单位工作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校务工作和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工作量主要包括教学工作量、管理工作量和临时工作量三部分。
二、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在教育教学中为便于量化教职工的工作量,工作量采用量化为标准课时工作量的办法进行折算。即以任教基准学科(如数学)的1课时为1个标准课时工作量单位,其它工作可根据上级规定和工作强度大小折算为标准课时工作量。
(一)标准工作量:
根据《兰陵县中小学教师课时量指导标准》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周课时量不低于12-18节。其中:语文、数学不低于12节;英语不低于14节;科学、道德与法治不低于16节;音乐、 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及其他学科不低于18节。初中周课时量不低于10-16节。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不低于10节;物理、化学不低于12节;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不低于14节;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及其他学科不低于16节。
(二)工作量计算方法
工作量设基础分为100分,教师如达到规定标准课时工作量即视为满工作量,超出或不足标准课时工作量,则根据实际工作量情况进行比对核算,共计算方法如下:
工作量=基础分100+(教学工作量+管理工作量十临时工作量-12课时标准工作量)
1、教学工作量
(1)计算方法:教学工作量=周任教各学科的节数×对应学科的系数
(2)学科系数:
根据各学科周标准授课节数和标准工作量课时数;同时兼顾各学科备课、上课、作业、辅导等工作内容和劳动强度,综合确定出各学科折算为标准工作量后的学科系数如下:
语文1.1;数学1;英语0.9;科学、道法0.8;音、体、美(书法)、地方、综合、信息0.7;班会、晨读、午写、课外活动(两节折1课时)。
2、管理工作量:
(1)计算方法:管理工作量=管理岗位对应的标准课时工作量。
(2)管理工作量主要指学校管理、班级管理、功能室和其他具体事项的管理,其周工作量标准确定如下:
A班主任3课时;管理辅助人员(例教导处、政教处)3课时。
B 校务管理领导工作量:局批校级领导按满工作量计算;校聘教干按满工作量的1/2计算。
C各功能室管理员每周1课时。 (各功能室管理员负责器材管理和卫生)。
注:其他未尽工作由学校考评小组研究核定。
3、临时工作量:
临时工作量=全学期临时工作总课时数÷20周
(1)每学期因工作安排,凡安排教师多代出的课时要作为临时工作量附加给相应代课教师,同时从对应教师教学工作量中扣除相应工作量(因公不扣工作量)。
(2)因迎接大型活动或上级检查等应急加班,以实际时间计算课时(每课时按40分钟),由办公室负责记录统计,学期末统一进行核算。假期或工作安排值班(非全员),“半天按2课时给予临时工作量”。
三、未尽事宜,由学校考评小组研究决定。
附加分
一、综合荣誉加分
受政府、教体局及有关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名师、能手、新秀等荣誉,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分别加8分、 6分、 4分、 2分、1分。
二、业务成果加分
(一)、讲课、基本功比赛:
l、由各级业务部门组织的讲课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7分、6 分、5分计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6分、5 分、4分计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4分、3分、2分计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3分、2分、1分计分;一师一优课、电教课、录像课降低一个级别对待。由各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基本功按同级讲课比赛一等奖计分。
注:讲课、公开课、示范课、基本功等同一类别(或课题)只取一个最高级别计分。
(二)、典型发言、讲座、经验介绍等:
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进行典型发言、讲座、经验介绍等,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分别按4分、3分、2分、1分计分。
(三)、课件、数字故事、教学设计、教案案例、教具制作、微课、课程资源等:
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课件、数字故事、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具制作、微课、课程资源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 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0.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5、0.3分;校级一、二等奖分别计0.5、0.3。(同件作品以获奖最高级别计分)
注:一份作品多人署名的,只计前两位,其中第一作者计2/3,第二作者计1/3;获奖作品必须由学校推荐。
(四)、教学成果奖、质量奖等: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五)、教师辅导奖:
l、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文艺汇演等活动所获得的集体奖 (5人以上),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0.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5、0.3分;社会团体组织的竞赛活动,有教育主管部门参与的所获得的集体奖(5人以上),降一个级别计分。
2、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文艺汇演等获得的个人奖,按国家、省、市、县分别计1、0.7、0.5、0.3分,(可累计加分,同一件作品以获奖最高级别计分)。
3、辅导奖以教师所获辅导奖证书为准,证书上无获奖等次的;则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分,社会团体组织的有教育主管部门参与的降一个级别计分。无辅导奖证书者以学生获奖原件计分,否则不予计分。
注:同件作品以获奖最高级别计分。教师辅导奖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6分。非教育主管部门参与的竞赛评比等活动不予赋分。
(六)、宣传报道:
在各级报刊上发表的宣传我校各项工作的信息,500 字符以上(含图片),国家、省、市级、县级每篇分别计3、2、1、0.5分;在省、市、县教育信息网上发布的信息每篇分别计1分、0.5分、0.3分。
计分办法:宣传报导只限三篇(同一报导以最高级别计分),累计最高分值不得超过3 分。
(七)、论文:
1、 在正式教育期刊、报刊发表的论文,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在增刊、专刊、以书代刊的论文集及其它报刊发表的不计分。
2、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论文(包括学科论文、电教论文、师德论文、教科研论文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5、2 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5、2、1.5分;市级2、1、0.5分;县级分别计1、0.5、0. 3 分。(同篇论文以最高级别计分)
注:一篇论文多人署名的,只计前两位;第一作者计2/3,第二作者计1/3;获奖论文须由学校推荐。论文只限三篇(同一论文以最高级别计分),累计最高分值不得超过5分。
(八)、教科研:
国家、省、市级立项课题顺利结题,课题组可获相应加分,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计4、3、2、1分(其中课题负责人占2/3,成员共占1/3,取值保留一位小数)。通过我校审报的立项课题在教科研成果评选中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5、1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1、0.5分。
各级教科研成果获奖只取前3 位人员计分,位次每下降一位递减0.5分。同一课题教科研成果获奖以最高级别计分。
(九)、教学创新:
凡是参与学校课程改革实验取得一定的实验成果,或在个性化课堂、班级管理方面有创新做法并形成自己的教学或班级管理特色,实验成果或教学、班级管理特色在全县或全市展示或推广,经个人申请并提报成果材料,学校考核小组评价考核,分别计3-5分。社团活动成果取得优秀成绩或在区域内形成一定影响力,得到广泛好评,经个人申请并提报成果材料,学校考核小组评价考核,分别计3-5分。
注:以上各项累加,满分不超过25分。
教师综合量化实施方案说明
1、综合评估分学期进行。每学期综合考评时分考试学科(语数英)、考查学科(除语数英外的所有学科)和教辅人员两大组分别进行量化评估,根据综合评估考核总分,按前3:4:3 的比例(四舍五入) 进行分档计算。
2、凡两学期教师综合量化中“教学成绩”前30%的教师,教学质量奖优先推荐;凡两学期教师综合量化前30%的教师,评优树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等优先推荐。
3、因产假或工作调动,在本校工作不满一学年者,年度考核不定为优秀等次;不参与优秀教师、教学质量奖、班级管理奖等荣誉称号或评选的推荐。
4、在教师综合量化、职称评聘、评优树先中的教师民主测评为保证其公平性和客观性,将先分别去除最高票和最低票后,再进行折算。
5、教师综合评估中因违反师德或违反学校其他管理制度被一票否决者,自被处分之日起一年内态度端正、工作认真、无违反师德现象,经学校考评小组评议可解除处分。
6、凡是在评先树优中,三年内(含3年)获得同一荣誉称号,不再重复推荐。
7、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凡在兰陵县第八小学工作每满1年加校龄分0.8分,可累计加分。本条只适合职称评聘时使用。
8、本方案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实行。
9、未尽事宜由学校考评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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