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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3-0000847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十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兰陵县第十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命题和印制

1.期中考试由学校安排命题。

2.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的期末考试均采用教研室或集团校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

3.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保密工作,要熟悉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二、组织和监考

1.考试由校教导处统一组织安排,要在考试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将相关手续报教导处。

2.每个考场安排一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班级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一年级试卷需要读题的,只读两遍原题,不予任何说明。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导处。

6.期末考试时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全校和年级组的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三、装订和批阅

1.考试结束后,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学号订严,不能漏页、倒页。

2.由教导处组织安排阅卷工作,分年级分学科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业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组长负责,先学习研究试题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一的评分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人员确定。判卷过程中要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任何个人无权自行修改评分标准。

3.试卷复查完毕不存在异议后进行拆封,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教师进行成绩录入,拆封后,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再更改。

四、试题分析

1.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成绩质量分析。

2.质量分告分为成绩统计和卷面分析两部分,一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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