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上报县教体局统一审批,方可执行,从而杜绝乱收费,做到开源节流,保证教学使用。
二、严格执行审批权限
1.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校长负责制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一次性5000元以上的重大财务支出事项的决策和管理由学校财务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列支。
2.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财务审批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财务审批工作全面负责。
三、严格执行审批流程
学校对物品采购、印刷及广告制作审批、外出学习审批、零活维修审批、租车审批、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大额支出审批,严格执行预算决算制度,执行三重一大会议制度,特别是在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时,凡是网上商城目录有的商品原则上只能在网上商城购买,线下购买不再报销;大额支出审批,所有一次性5000元及以上支出由经办人提出申请,另外每一项支出20万以上的要走公开招标程序,谁中标谁干活,然后还有评审程序,5万元以上的开支都要走评审的程序,由评审公司对该项目的情况进行专业评审,经学校财务工作领导小组经三重一大会议共同研究(做好会议纪要)通过后再执行,经办人留好相应事项图片 、会议纪要、相应事项图片结账凭证由经办人随发票、明细一起入账。
四、深化公开制度建设
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检查,深化财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建设。组织人员对财务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在学校宣传栏及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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