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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dishierxx/2023-0000012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十二小学
  •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十二小学师德考核评价制度
兰陵县第十二小学师德考核评价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全面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加快造就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我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等专题教育,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 次专题教育,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加强沂蒙红色教育。发挥临沂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优势,依托红色教育基地等资源,深入开展沂蒙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加强党性修养,弘扬沂蒙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三是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首要任务和必修内容,每学年师德师风校本培训不少于4 次,培训时长不低于8 学时。引导广大教师强化规则意识,践行师德规范,恪守师德底线。

二、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制度。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采取师德满意度测评、教师自评、教师互评、考核小组综合评议等方式开展师德考核。每学年度开展1 次教师师德考核,每学期开展1 次师德满意度测评,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组织实施学生家长对学校师德管理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对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文明校园、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教师个人的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职称评聘、评先树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参考依据,并与年终奖励性绩效奖金挂钩。以学校为单位,为每名在职在岗教师建立师德档案,如实记录教师师德情况。

三、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学校和家庭校动的师德师风快速反应处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师德师风突出问题。针对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开展专项督导和集中治理。严肃执纪问责,对查实的师德失范问题,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依规依纪给予处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实行师德师风工作责任制,落实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工作履职不到位、管理“宽松软”、师德失范问题频发或导致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完善人事

聘用合同,将在职教师“不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等内容写入教师人事聘用协议,明确规定在职教师违反上述内容的,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四、建立健全职业行为清单制度。积极探索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的双向管理机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师德师风正面负面清单。正面清单以《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为指导,从政治立场、教育教学、情感育人、廉洁从教、敬业奉献等方面,明确教师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负面清单以《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等规定的违反职业道德情形为依据,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学术道德、廉洁从教、生活作风等方面作出行为限制或禁止,划清教师日常工作和行为底线,告知教师言行边界,规范职业道德行为。

五、建立健全典型引领制度。强化师德典型引领,持续开

展优秀教师选树宣传,综合运用授予荣誉、事迹报告、媒体宣传等手段,树立和挖掘优秀教师先进典型,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各级师德标兵评选、“最美教师”评选等活动,评选最美校园人物,讲好师德师风故事,树立典型,榜样在身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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