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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dishiwuxx/2022-0000040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十五小学
  •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十五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兰陵县第十五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规范和完善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依据市、县公共财务支出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的一切经费收支,均在校长领导下,由会计室统一管理,实行校长“一支笔”签批制度。经费开支均由民主理财小组监督。

2、财务人员认真编制预算、决算,有计划的使用经费,开源节流、统筹兼顾,使学校资金真正用于教学与改善师生生活上。

3、学校收费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公示、公开收费标准、项目和依据.

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收费,自管现金,学校收入全部上缴县财政非税收入管理专户统一管理。

4、严格审批制度和报销范围

(1)、500元以上的发票由校务委员会集体研究审批后,分管校长签核,由校长签批.

(2)、凡需购置办公用品,添置、维修教学用具,生活服务设施,一律实行预先申报制度,其中5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由总务处人员负责采购,一次性500——1000元公物由总务处人员和使用处室人员共同采购。一次性1000元以上公物(含工程)由总务人员,使用处室人员,分管校长(校长视情况参加)共同采购、计量。采购本着节约原则,货比三家。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学校写采购申请向县政府采购中心申报计划,由采购中心集中采购。

(3)、经费开支取得发票后,经办人在发票上签名并注明事由和用途。报销金额2000元以上的原则上实行财政转帐支付。发票涉及物品如属固定资产,应随附固定资产增加表。

(4)、差旅费报销需凭上级主管部门(不包括民间社团组织)的文件或通知,由学校研究同意,校长签字后,根据需要预支差旅费。

(5)、本着节约原则,尽量减少工作餐和招待费,确需因公进餐,需得到校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出具审批单安排。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尽量减少陪餐人员,严禁铺张浪费。凭正式发票、审批单、用餐明细报销。

(6)、凡违反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私人不得向学校借用公款。

6、实行财务公开。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记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日清月结.及时做好财务收支报表,并向全校公布帐目,定期做好财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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