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完善小学考试制度和评价制度的改革,特制定《小学生学业成绩等级制评定办法》。
一、实行等级制的目的
1、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使小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成长。
2、积极引导教师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全面素质培养。
3、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在办学方向上的导向作用,促进学校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
4、大力改变社会、家长对学生片面的期望,创设素质教育的社会环境。
二、评定的内容
1、评定的范围包括学生按规定所学的全部课程。
2、评定的内容包括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活动课侧重参与程度及效果。
三、评定的形式
1、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制。学业成绩评定采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2、加强平时学生学习过程的作业检查和单元检测,针对作业和检测结果评定等级并写出指导性评语。
3、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根据学科特点,采取口(耳)试与笔试结合、笔试与操作结合、开卷考试与闭卷考试结合、知能考试与行为考核结合,期末考试与平时考查结合等形式。
四、评定的操作
操作原则及程度:判断正误,综合权重,评定等级,附加评语。
1、命题考试。依据考试标准,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综合能力三个部分.
2、评卷定等。由学校按市统一制定的评卷定等标准评定等级。
首先,对卷面考查判断正误。一二年级按正确率90%以上为优秀、80%以上为良好、60%以上为及格,其余为不及格的标准,三至六年级按正确率85%以上为优秀,75%以上为良好,60%以上为及格,其余为不及格的标准评定出每部分的等级。
其次,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部分的等级为基准,兼顾综合能力部分的等级,评定出卷面等级。
最后,以期末终结性考试的等级为基准,兼顾平时单元检测,评定出学科学业等级。
一、二年级以平时考查为主,考查的主要形式是课堂提问和课外作业。以平时考查为主,评定出学科学业等级。
教师在学生的考卷和作业上不仅要评定等级,还要作出诊断性评语、指导性评语和鼓励性评语。
3、统计分析。学业成绩以班级、学校为单位,统计及格率、优秀率。
质量分析要根据课程特点,分项各类统计正误率,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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