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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dishiwuxx/2022-0000042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十五小学
  •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十五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兰陵县第十五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1、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特制定《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管理自查制度》。

2、加强德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部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全员德育工作机制。要高度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聘任制度。要按照新《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开展文明习惯养成教育诚信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安全自救教育、卫生健康教育、禁烟禁毒和反邪教教育。要大力弘扬沂蒙精神,开展有鲜明沂蒙特色的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学生崇高的民族精神。

3、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学校要加强对教师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讽刺、挖苦、歧视残疾和后进生;不准酒后进入课堂;不准在课堂上拨打或接听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教辅及学生用品。

4、实行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制度。投稿备课质量做好上课的充分准备。

5、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按照课堂教学最优化、教学方法多样化,教学渠道多元化、教学手段现代化的要求大胆改革教学模式,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本,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

6、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课堂内要有充足的时间让学生做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准留家庭书面作业,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除语文、数学两科外,其他学科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7、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学校作息时间,原则上与社会工作的时间同步,除周一(升旗)外,上午禁止学生7:30以前到校,第一节课上课时间不早于8:00;下午第一节课上课时间不早于社会工作时间;每周上课时间5天,要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未经批准,学校不得在双休日、寒假、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组织学生上课、补课。每日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生每日睡眠保证9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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