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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dishisanxx/2022-0000008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十三小学
  •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十三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兰陵县第十三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1、考试要按规定时间准时进入考场,迟到二十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内和考场周围逗留。

2、考试时,课桌内不得放任何物品、课桌上只有书写工具,垫板(或白纸本)和草稿纸。

3、考生不得作弊和协同他人作弊,不论个人作弊或同他人作弊,一经发现,该科考试卷记为零分。

4、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热情地关心考生,发现考生身体不适及时报告处理。

5、主考教导在考试前15分钟到校长室取卷,提前5分钟进入场地,安排考生座位,分发试卷。

6、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考生试题印刷文字不清楚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7、发现考生违纪或舞弊要做记载,并写出处理意见。

8、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干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准抄题做题,不准以任何理由出考场。

9、英语听读内容中速读三遍,速度适中,停顿适当,发音准确清晰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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