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一、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缴存局往来款户仅限于以下六个项目:伙食费、课后服务费、作业本费、学生装费、教辅资料费、高中课本费,请严格遵照执行,不准搭车收费,不准打擦边球,不准超标准收费。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操作流程
1、收费前先申请,递交“教育系统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审批单”
按照规定报送收费审批单。收费项目写清时间、项目,例如收2021年春季作业款、收2021年1月份伙食费。拟收费时间写清收费的起止日期,收费标准写清是按月还是按学期收费,例如15元/月,收费方式写清按月或按学期收取,申请单位要注明学校全称并盖公章,单位负责人、财务室主任、会计要签字,不能有空白,不能盖章,右上角时间指递交收费审批单的时间。按学期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需要每学期审批一次,对收取的作业、伙食费、课后服务费实行每年审批一次。
2、收费审批单批准后在公示栏等需要公示的地方进行公示,并拍照存档备查。
3、每月1-10号安排收费,必须按照局规定的收费方式收取(用临沂市收费平台),不得私自更改。收费时给学生开据电子票据,收费同时填写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明细表(有根据政策减免的学生要标注出来),收费结束后填写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汇总表,填写开票金额统计表。
4、每月15号收费结束,核对无误后缴局9120往来款账户,备注里一定注明什么款(六个收费项目其中一个,伙食费、课后服务费、作业本费、学生装费、教辅资料费、高中课本费,每个收费项目分开上缴)。同时报送纸质版“开票金额统计表”、“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明细表”、“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汇总表”以便局抽查核对。
5、每月20-25号递交拨款审批单,局往来户给学校拨款每月拨一次,学校本月需要支付多少就申请多少,不得把资金超月滞留在学校实体账户中。局月底前根据审核无误的拨款申请单进行拨款。
6、学校拨回的往来款及时给商户结算,及时入账。往来款每月对账一次,学期末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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