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积极推进教育“阳光”工程,维护教育公平,确保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让家长、群众和社会满意,树立教育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促进我校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根据我县阳光分班政策要求,为使新一年分班在“阳光下”进行,现制定兰陵县第九小学2022年秋季新学期义务教育阶段“阳光分班”实施方案如下:
二、工作目标
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班机制,向社会及家长广泛宣传“阳光分班”政策,坚持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努力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组织机构
组 长:刘建华
副组长:郝兴利、张文明
组 员:王健、陈培良、李娟娟、苑庆侠、金文娜、范玉珍
四、分班原则
1.公开原则:做到—年级新生分班方案要公示,分班过程要公开,分班结果要公示。
2.均衡原则:每班学生总数和男女性别比例均衡;班主任、科任教师尽可能在年龄、教龄、职称、学历上均衡搭配。
3.随机原则:由学生家长代表现场随机抽取抽签顺序号、班级番号、班主任教师。
4.全面性原则:学校要把每一名新生全部纳入分班名单,保证全体新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
五、实施细则
1.根据县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入学人数,确定开班数。
2.学校根据开设的班数,首先确定班主任人选,其次确定与班主任配套的各学科任课教师。
3.将学生按男、女两个序列均衡分成与班级数相等的自然组,并将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名单、学生自然组名单在校内公示。
4.学校组织“阳光分班”现场会,在纪检监察员、教育局工作人员、家长、学生代表的共同监督下,由家长代表抽签决定男、女自然组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组成的班级结果,现场公布并公示。
六、工作要求
学校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及分班工作制度,在敏感问题如学生自然组的确立、家长代表的选择上要做到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或变相考试。不以学生的成绩作为分班、分组的依据。
严格执行省义务标准化学校班额规定。已达到班额规定的班级,不得安排转入、借读学生。
分班结束后,学生不得串班、调班、并班,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调换班主任。
兰陵县第九小学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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