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度临沂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评选我县小学段“临沂市教学质量奖”实施方案》精神和我校2021年《兰陵县第九小学“临沂市教学质量奖”评选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原则
(一)师德为先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二)质量核心
教学质量奖为教学专项奖,以教学质量作为评定的主要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同时兼顾教师的工作能力,全面客观地反映教师的教学质量。
(三)面向一线
教学质量奖评定对象为一线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其中一线专任教师,实际带课量必须达到时规定课时数;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研究人员按兼职单独申报推荐。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教宵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覆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二)评奖学年度圆满完成教学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因私请假不超过15天。
(三)教学扎实认真,成绩突出。
1.本学年教学质量在本校处于领先地位,在全县处于前列,工作能力突出。
2.本学年教学教学质量在本校处于前列,参加教科研系统组织的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评比获市级一等奖以上,参加或辅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得团体前六名、个人前三名的成绩。
3.本学年教学教学质量在本校处于前列,参加教科研课题研究,获市级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并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4.本学年教学教学管理人员中所分管教学工作处于领先地位,或指导青年教师获省级以上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评比一等奖以上。
5.本学年教学教学研究人员在教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或分管学科教学质量在全市处于领先位置。
6.本学年教学在教学领域做出其他突出贡献。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有违法违纪和教学违规行为,受到査处者;
2.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谋利者;
3.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性活动者;
4.不服从学校管理,有其他师德表现不良者。
三、评选办法
为做好此项工作,充分发挥教学质量奖的激励和评价作用,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本学年教学质量在本校处于领先地位,在全县处于前列的教师均可申报,然后由推荐委员会根据教师的师德、成绩、考勤、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推荐人员。
四、评选程序
学校要成立7人以上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学术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推荐人选须在学校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兰陵县第九小学“临沂市教学质量奖”评选推荐委员会
组长:刘建华
成员:张文明郝兴利陈培良苗永田苑庆侠
金文娜温贵兴杨晓玲孙鹏
(推荐委员会成员,如需回避的,在满足7人的基础上推荐委员会有效,不足7人时另行成立推荐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