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全县教育系统2022年度先进个人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1.评选和推荐名额:优秀教师1人,优秀班主任1人。
2.评选和推荐范围及推荐条件,等同于《关于做好全县教育系统2022年度先进个人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文件。
3.推荐方案:推荐人选必须符合《关于做好全县教育系统2022年度先进个人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① 优秀教师1人,使用2021-2022学年度两个学期的综合量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推荐人选。2021-2022学年度教师个人综合量化计算办法,师德100分使用2021-2022学年度上学期评议得分,考勤200分使用2021-2022学年度两学期得分的平均分,教学常规200分使用2021-2022学年度两学期得分的平均分,教学质量400分使用2021-2022学年度两学期得分的平均分(无教学成绩的任课教师分档教干教师评议取平均分),附加分使用2021-2022学年度获得荣誉得分;②优秀班主任1人, 使用2021-2022学年度两个学期班级量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推荐人选。班级量化成绩以兰陵县第八小学政教处提供的成绩为准,班级量化成绩相同者综合量化成绩优者优先。
4.为扩大广大教师的表彰范围,在今年入围县级先进个人的人选中,不得再参与今年其他任何形式的评先树优(如优秀教学奖等)。
5.获得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教师可放弃,但不得转让或赠予,只能根据成绩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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