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兰陵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兰陵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依法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原则。根据《兰陵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本着稳步完善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强化过程管理,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实现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继续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严格落实免试要求,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按照就近免试原则,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县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采取措施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全部入学,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学校招生入学继续实行全程网办。报名招生原则上全部通过网上平台办理,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外,不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上交材料等,实现“全网办、零证明”方式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登录“临沂市兰陵县2023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注册入学报名信息。学校设立咨询监督电话、张贴招生通知,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加强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二、招生办法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 6 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兰陵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含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
1. 招生方法
我校招生片区适龄儿童报名入学须登录“临沂市兰陵县2023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依据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2. 报名流程
(1)“临沂市兰陵县2023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①“爱山东”APP登录
进入爱山东APP,左上角选择【临沂市>临沂市】,首页上方找到【义务教育招生】,点击进入。
当前市选择【临沂市】,当前区/县选择【兰陵县】,点击【确认,去报名】。
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招生平台。
②“爱山东”微信小程序登录
进入微信爱山东小程序,左上角选择【临沂市】,首页上方搜索【义务教育招生】,点击进入。
当前市选择【临沂市】,当前区/县选择【兰陵县】,点击【确认,去报名】。
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招生平台。
③“爱山东”支付宝小程序登录
进入支付宝爱山东小程序,左上角选择【临沂市】,首页上方搜索【义务教育招生】,点击进入。
当前市选择【临沂市】,当前区/县选择【兰陵县】,点击【确认,去报名】。
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招生平台。
(2)操作流程
登录“临沂市兰陵县2023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入口(小学)→选择报名类型→填写报名信息→信息确认→上传证件图片(仅限大数据校验未通过的上传)→提交报名。
3.录取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依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房产信息审查结果,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下列批次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①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户籍地址不在学校片区),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④非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⑤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自有住宅不在学校片区),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兰陵县户籍人员子女。
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4.办法说明
(1)户籍及房产信息
适龄儿童户籍和房产信息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①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3年7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②如果房产证尚未办理,需要将购房合同、全款购房票据、入住证明材料(指水、电、暖、气相关票据)等原始材料上传报名平台。
③社区、街道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需要将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缴款发票、入住证明材料上传报名平台;政府拆迁还建的,需要将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入住证明材料上传报名平台。
④在服务区范围内有住房并居住一年以上,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及长期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再由学校派专人实地调查证实。
⑤领养或因其他原因而户口未落实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县民政、司法或法院等部门的书面证明、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或房屋产权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报名。
⑥“录取办法”中的第⑤⑥⑦三类,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按照户籍迁入、经商或务工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学位不足时,则由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材料(拍照上传报名入学平台)
①户籍材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县外户口的,还需提供孩子的户籍证明。
②县外户籍人员:居住证。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陵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半年(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
③县内户籍人员:经商或务工证明。
在县城经商者:父母一方原则上需在县城经商一年以上,持有在兰陵县县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
在县城务工者:父母一方在兰陵县用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材料(原则上需满一年,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
经商、务工材料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二)特殊群体入学工作
1.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入学。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保障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履行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实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到“应入尽入”,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一个都不能少。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以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实行混合编班、阳光分班、统一管理。
3.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学校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4.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省、市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县委实施的“归雁工程”中回乡创新创业人士子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政策,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招生范围:
1、独立招生片区:
文峰路以东,七号路南段以西、滨河东路以北,会宝路以南的城区片。(滨河阳光、城市花园A区、城市花园B区、贵翔花园、大新庄安置小区、大新庄文峰路以东。)
2、一片多校区四处:
(1)会宝路以南,七号路以东,滨河东路以北,崇文路以西为一片多校招生区,居住在此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证明到兰陵四小或兰陵十六小报名。(世纪福城A区、世纪福城B区、城市花园C区、新庄社区、职教中心家属院、恒基上城、万图熙园、万图水岸经典)
(2)会宝路以南,育才路南段以东,文峰路南段以西,滨河东路以北为一片多校招生区,居住在此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证明到实验二小或兰陵十六小报名。(平安苑、东苑高级中学家属院、大新庄(文峰路以西)东方明珠西区)
(3)原兰陵四小芙东校区片区的南芙蓉东村、西村,居住在此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证明到兰陵四小或兰陵十六小报名。
(4)兰陵三小后营校区原片区的后营村、宋圩子村、刘圩子村、山东头村居住在此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证明到兰陵三小或兰陵十六小报名。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工作。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依法规范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
(二)严格招生政策和程序。学校要严格把握入学条件,严格执行招生程序,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班额,任何学校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编班。
(三)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入户调查等方式,认真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遇有学区学位不足,需要跨学区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任何学区、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四)做好宣传引导。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招生舆论氛围。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五)严肃招生纪律。学校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
学校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13791507775 1358396699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六、一年级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8月2日-11日--------------------网上报名
8月12日-8月16日------------学校审核
8月17日-8月23日------------学校复审
8月24日-8月26日------------结果公示
8月27日-8月30日------------新生报到(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七、温馨提示:
1.本次新生报名全程网办,所有报名家长均须实名登陆手机APP(或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等待审核录取,首次填报信息后须留意手机信息提示,及时登陆查看审核、录取情况。
2.避开高峰期,8月2日开始线上报名,首日注册报名人员较多,可能出现无法注册登陆现象,请合理安排注册登陆时间。
3.提交真实、齐全的证明材料。大数据核对中未反馈的基本、户籍、居住、监护人等信息,须提交证明材料。请提交真实齐全的证明材料,严禁提交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将弄虚作假情况反馈给公安机关。
附加通知:片区内办理转学工作时间尚未确定,请家长关注“兰陵县第十六小学”公众号,届时会发布公告,望周知。
兰陵县第十六小学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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