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城乡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的通知,请班主任核实一下班内贫困学生情况。核实对象及要求如下:
一、申请标准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低保家庭学生;3.孤儿;4.残疾学生;5.烈士子女;6.政府特困供养学生;7.因天灾人祸等致贫的学生;8.其他一般或相对困难学生。
注:前7种特别困难学生优先享受资助。家中有车、有房或名下有公司者不能上报。
二、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
1.学生户口本单页及索引页(A4纸复印在一起)、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及监护人需在同一索引页,不在一起的,需到村委或居委开具关系证明。)
2.建档立卡、残疾、低保学生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情况如大病等需提供病例、缴费单据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将根据班级内报名情况进行审核,经学校认定的贫困家庭学生及学生家长要自愿如实填写《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等材料。
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纳入诚信档案。
三、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4月7日下午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15065965222(陈老师)
兰陵县第九小学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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