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按学年评选,分2个学期发放。
办理流程:每学期初由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出具困难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
资助项目2: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非寄宿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按学年评选,分2个学期发放。
办理流程:每学期初由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出具困难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
附件【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17号(带印章)).pdf】
附件【兰陵县学生资助政策明白纸资助政策明白纸.docx】
附件【9cf6e78c1909e15271f575c17cebb6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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