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体育课教学的实际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为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学校特做如下规定:
一、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二、体育课前必须对场地、设施和器材的质量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学生应主动向任课教师告知既往病史,以有利于做出合理上课安排,避免对身体造成不利影响;有既往病史的学生应主动去医院检查,由医生出具上课建议。
四、课堂中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体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学生上体育课时,着装要适宜运动,穿运动服,运动鞋,不佩带与体育课无关的物品,如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锐、硬质物品等。
六、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6、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七、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相关领导)和学校领导,。
2、及时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拨打120 急救,并且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相关领导)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教委相关部门。
5、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八、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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