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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dishiyixx/2022-0000048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十一小学
  •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 发布日期 2022-09-30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十一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兰陵县第十一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专人分管学校食堂和服务部工作,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二、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有关部门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按时年审。从业人员每年一次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使用售货工具。

三、建立健全卫生、采购、加工、储存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并真正落实。

四、食堂要实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和24小时留样制度。

五、食堂各种设施齐全,放置规范,用后清理维护。所提供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

六、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定期申请有关部门进行检测,严防饮用水污染。

七、加强食堂安全管理,严格承包程序和管理,严防投毒事件发生。

八、食堂严禁进、售“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或变质食品。

九、加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做到不吃零食,不吃无卫生保障的食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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