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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dishiyixx/2023-0000053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十一小学
  •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十一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兰陵县第十一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要配备合格的灭火器、灭火沙等消防器械。

二、实验员必须认真负责,管理好实验室内的所有财产。

三、实验员必须加强学习,熟悉各种实验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实验器材、药品要用专柜保存、分类陈放。易燃和有毒药品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若发现包装破损或药品丢失要及时报告。

五、严格器材、药品管理制度,实验员对学校的器材、药品不得私自外借,若因私自外借或管理疏忽流失的,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六、做实验前,教师必须先向实验员借出实验所需的器材,用完后要及时归还,并认真填写《实验器材领用记录单》。

七、组织学生进行实验时,教师要向学生讲清实验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亲自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实验,不得任学生自行进行实验。

八、严禁学生在无教师组织的情况下做任何实验。

九、实验过程中若发生不安全事故,要及时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要及时上报学校。

十、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走、灯灭、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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