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生命及公共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到防范意识强,处置能力高,自觉保护消防设施;人人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定期检查、维护校内各种消防设施,做好检查、检修记录,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三、教学、办公、学生宿舍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规范,应急照明完好。 四、定期对校内用电线路、电器、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由专人及时整改维修。 五、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扯,严禁使用任何家用电器或充电,严禁点燃蜡烛、蚊香和吸烟。 六、图书阅览室、理化实验室、微机室、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及时关闭电源。 七、易燃、易爆及危险实验用品专池存放,实行两把钥匙二人同时管理,领取登记,及时返储。储存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消防器械。 八、食堂和锅炉要做到人走火灭;使用煤气做饭,操作要规范,方法要正确,用后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九、因无视消防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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