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第十四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教师对实验室安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张挂在实验室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条例和操作规程。
三、 实验室的电源、火源、水源等方面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每周要对实验室的电源、火源、水源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并做好检查纪录。学校进行不定期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四、关于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管理
1、 危险化学品的范围:危险化学品系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带有危险性的物品。
2、 危险化学品的申请及购置:凡需使用危险化学品,应提交危险化学品使用申请报告,经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后勤按相关规定统一组织采购。
3、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对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做好详细的领料和使用记录。对存放地点和危险物品要经常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
4、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2)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五、关于实验室安全用电的管理
1、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2、实验室应有严格的用电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对进实验室工作或学习的学生、教师、实验技术及其他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把安全用电制度落到实处。
六、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七、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污染、中毒等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被盗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八、每日实验室负责人要负责水、电、门窗等的安全检查。
九、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要定期检查安全设施,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