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第十四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度
一、加强组织管理。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具体工作。
三、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做到不吃零食,不吃无卫生保障的食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加强食堂和服务部的安全监督。严格管理程序,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五、加强进货渠道管理。食堂严禁进、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六、加强食堂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有关部门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按时年审。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七、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食堂实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和24小时留样制度。建立健全食堂卫生、加工、储存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并切实落实。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使用专门工具售货。食堂各种设施齐全,放置规范,用后及时清理维护。所提供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等感官性状。
八、加强饮用水管理。师生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定期申请有关部门进行检测,严防饮用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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