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三级服务网络是指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为枢纽,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专职主任)为网底,主要职责和任务有:
1、承担对镇(乡)、村两级妇幼卫生工作的技术督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
2、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妇幼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3、负责全县妇女和儿童保健方面的健康教育工作。
4、按时召开乡级妇幼工作例会,完成妇幼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整理、分析、评价、上报等工作。
5、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妇幼保健人员的实际业务水平和工作需要,开展理论培训。
6、组织开展全县孕产妇(含危急重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
7、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托幼(托育)机构评估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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