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关键部位 | 设计相关要求 | 标准(来源) |
1 | 中压开关站、配电室建筑要求 | 住宅小区的中压开关站、配电室宜以独立建筑物为宜,也可结合主体建筑建设。当站室设在住宅建筑外时,不应与居民住宅毗邻,外侧与住宅建筑的外墙间距,应满足防火、防噪声、防电磁辐射的要求,宜避开住户主要窗户的水平视线 |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37/T 5061-2016)第5.1.3 |
2 | 住宅小区的中压开关站、配电室设在住宅建筑内时,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当条件限制而必须设在地下层且地下层有多层时,不应设置在最底层,以防受潮或水淹。当地下仅有一层时应采取适当抬高地面防水、排水及防潮、通风措施 |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37/T 5061-2016)第5.1.3 | |
3 | 中压开关站、配电室变电所位置选择应深入或靠近负荷中心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4.2.1 | |
4 | 新建住宅小区内配电室选址应满足低压供电半径不大于200米;配电室根据所供区域的负荷情况确定变压器数量,每处集中放置一般不超过4台 |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37/T 5061-2016)第5.1.2 | |
5 | 站室土建应满足防火、防汛、防渗漏水、防盗、通风和降噪等各项要求,并应满足电气专业的各项技术要求 |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37/T 5061-2016)第5.2.1 | |
6 | 站室内地坪应高于室外(或走廊)地坪不小于200mm。站室内电缆进出线宜采用电缆沟方式,除电缆沟高度外,室内地坪至梁底净高不应低于3.5m |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37/T 5061-2016)第5.2.3 | |
7 | 站室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严禁单独设在地下。不应设在卫生间、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及四周,场所房间内不应由给排水、消防等无关管道经过。站室设置在地下时,宜按照防水等级一级设计,不应低于防水等级二级 |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37/T 5061-2016)第5.2.4 | |
8 | 配电装置室及变压器室门的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尺寸宽度加0.3m,高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尺寸高度加0.5m。站室疏散通道的最小高度宜为2米,最小宽度宜为0.75米 |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37/T 5061-2016)第5.2.7 | |
9 | 配电用房建筑面积 | 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在13000平方米以下的,应预留配电室位置,配电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50平方米 |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37/T 5061-2016)第5.3.1 |
10 | 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在13000平方米—25000平方米的,应预留小区配电室位置,建筑面积不应小于250平方米 | ||
11 | 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在25000平方米—40000平方米的,应预留中压开关站兼配电室位置,建筑面积不应小于300平方米 | ||
12 | 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的,应按照5.3.1条1-3项规定分区确定配电室的座数和建筑面积。单独另设中压开关站的,开关站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50平方米 | ||
13 | 所提供的开关站及配电室位置应方正,配电室单列设备房间宽度不宜小于6米,双列设备房间宽度不宜小于8米,且中间不宜由承重柱,以满足设备布置需要 | ||
14 | 设置在建筑中上部的配电室,应充分考虑相应电气设备水平、垂直运输通道及对楼面荷载的要求 |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37/T 5061-2016)第5.3.5 | |
15 | 线路通道要求 | 强电和弱电线路,宜分别设置竖井 |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8.11.9 |
16 | 竖井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通过 |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8.11.13 | |
17 | 竖井大小除应满足布线间隔及端子箱、配电箱布置所必须尺寸外,进人竖井宜在箱体前留有不小于0.8m的操作距离 |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8.11.5 | |
18 | 电缆桥架不宜敷设在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的上方及液体管道的下方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8.5.14 | |
19 | 位于室外地坪以下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位于室外地坪下的电缆进、出口和电缆保护管也应采取防水措施 |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37/T 5061-2016)第5.4.4 | |
20 | 高层、超高层住宅楼内的电压电缆或母线槽应在电气竖井内敷设。电气竖井应专用并分层隔离、防火封堵 |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37/T 5061-2016)第5.4.10 | |
21 | 按照配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一次建设完成低压电缆分支箱、管线、桥架、计量表箱等,表后桥架及线缆敷设至每一停车位。其中停车位直接配建充电桩比例按照2021年不低于停车位20%,2022年不低于停车位25%,2023年不低于停车位30%,2024年不低于停车位35%,2025年不低于停车位40%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临发改能源〔2021〕242号) | |
22 | 高层住宅的电能表按照每处宜设置不少于30块计量表计的原则,分层段集中安装在地下一层(或一层)及中间楼层,在相应楼层设置表箱间 |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37/T 5061-2016)第3.4.7 | |
上述所列条款未尽事宜参考DB37/T 5061等相关标准、规范 |
此告知书在开发建设单位提交临时施工电源申请时签订,一式两份,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电中心各留一份。
郑重告知,请开发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建筑图纸设计,严格按照上述要点进行设计,如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可能造成配电室、配电间、电井、线路通道等不符合验收标准,竣工验收将会不通过,一切后果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开发建设单位:(签字盖章)
2023年 月 日
业扩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资质和图纸审查)
客户名称: 施工单位: 验收日期:
序号 | 验收项目 | 验收标准 | 具体评价标准 | 初验结论 | 复验结论 |
1 | 资质审查、资料审验 | 客户基础资料齐全 | 客户申请资料是否收集齐全,设计图纸、设备资料、竣工报告等是否齐全 | ||
客户工程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资质审查合格 | 审查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公司备案 | ||||
施工人员持证安全上岗 | 1、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身份证明是否与备案人员一致,核实客户工程实施过程中是否进行现场资质核验 | ||||
2、检查客户是否配备专职电工管理用电设备 | |||||
2 | 设计审核 | 图纸设计是否符合要求 | 审核设计单位资质,审查图纸是否与供电方案一致 | ||
现场是否与图纸一致 | 设计是否符合技术要求,任何设计单位,不得变更供电方案所确定的供电电压等级、受电容量、电气主接线、运行方式、保安措施、计量方式、计量互感器变比 | ||||
现场真空开关(跌落开关)、环网柜(高压分接箱)、变压器、高低压柜数量及配置标准是否与图纸一致 |
验收员签字: 客户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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