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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0005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妇幼保健院
  • 公开目录 出生证明
  • 发布日期 2024-05-23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出生医学证明重要性及注意事项
出生医学证明重要性及注意事项

一、新生儿出生后原则上应在1个月以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需向签发机构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等,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新生儿母亲持双方身份证办理,须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证机具验证和人脸识别核验机具。新生儿母亲不能前来的,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三、起好正式学名,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其一:注意是否与长辈重名,其二:尽量减少使用冷僻字和繁体字,可能会导致孩子无法正常落户。《出生医学证明》是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上面的名字不能随意更改,提醒大家慎重起好孩子的学名。

四、核对孩子出生日期,必须是阳历日期,不得有误。

五、审验父母身份证,查看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过期需办理新身份证。

六、《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公安落户的重要依据,切不可私裁副页,不能涂改、损坏《出生医学证明》,否则会被派出所视为无效证件,无法落户。

七、《出生医学证明》是孩子办理户口、迁户、入学、出国、出行的重要证件,请各位家长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盗、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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