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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zfhcxjsj/2022-0000125
  • 发布机构 兰陵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安全警示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安全警示与宣传
安全警示与宣传

燃气质量采用国家管网出具的检测报告,燃气及燃气设施使用常识和安全风险、隐患信息,在设备、设施、用户用气范围内、楼道均有张贴。

安全用气须知


尊敬的天然气用户:

为了确保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请您遵守以下要求:

一、连接燃气用具的软管必须使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应定期更换,严禁使用弯折、拉伸、龟裂、老化以及过期的普通软管;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应牢固、严密,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m,不得有接口;燃气设施与燃气灶具左右平行距离30mm以上;在任何情况下软管不得穿墙、楼板顶棚、门和窗;

二、不得擅自改动燃气管线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用具。

三、在安装燃气管道、燃气计量仪表等燃气设施的专用房间内严禁住人,堆放易燃易爆及杂物,并应设门与卧室、起居室等有人居住、休息的房间隔开。 四、当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燃气用具异常、燃气泄漏时,应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开窗通风,严禁动用明火、启闭电器开关等,应及时向燃气公司报修,严禁在漏气现场打电话报警,应立即到户外无燃气的安全地带拨打燃气抢修电话。

五、用户应确保报警器24h通电,确保其正常有效;对于故障或超期未标定的报警器,应及时联系燃气公司更换;禁止使用塑料袋等物品封套报警器、燃气表等设施。

六、用户应配合燃气公司安检人员的安全检查、维护和抢修等工作。

七、盗用燃气、损坏燃气设施属严重违法行为且可能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合法合规用气。

八、用户应对供气交付总后的燃气安全负主要责任。

特别提醒:为了您及他人能够安全使用天然气,请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天然气专用灶具。因用户私自拆卸(改动)燃气管道引发事故的,用户需承担所有责任!为了社区公共安全,请密切关注出租房、长期无人用户,发现违章用气请及时制止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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