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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费价格执行苍价发[2010]18号文规定收取,居民用户按套内建筑面积19元/㎡,非居民按建筑面积30元/㎡,供热天数原则上为100天(自每年12月1日起至次年3月10日止)。《城市基础管网建设配套费》执行兰陵政办发[2019]7号文,按建筑面积30元/㎡收取,《规划红线内专项配套费》执行兰陵价发[2016]16号文,按建筑面积33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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