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服务承诺制度
为切实做好对用户的供热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供热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供热服务行为,特制订本承诺。
一、坚持以安全运行、用户至上、文明服务、一切为用户的宗旨,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想用户所想,急用户所急,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二、供热时间: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10日共100天。
三、供热标准:供热期间,在供热系统正常状况下,保证居民住宅温度达到有关规定标准。
四、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局热费收取批复文件标准收费。
五、维修、抢修:供热设施检修或计划停运,提前24小时公告用户。遇有突发事故需紧急停热时,通过媒体或其他方式告知用户,并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热。
六、服务时限:检修人员接到报修电话后及时到达现场,做到小故障处理不过夜,大故障不超三天。用户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七、服务规范:用户来访或来电,接待人员要做到文明服务;接待用户实行首问负责制,耐心解答用户咨询,及时解决用户问题,并做好记录。
八、热用户如对供热安全、服务、报修、咨询、投诉等方面有问题,均可拨打供热服务热线:5215369 5533369 邮箱:hlrdgr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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