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价格:供暖费价格执行苍价发[2010]18号文规定收取,居民用户按套内建筑面积19元/㎡,非居民按建筑面积30元/ ㎡,供热天数原则上为100天(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10日)。《城市基础管网建设配套费》执行兰陵政办发[2019]7号文,按建筑面积30元/㎡收取,《规划红线内专项配套费》执行兰陵价发[2016]16号文,按建筑面积33元/㎡收取。
收费依据:苍价发[2010]18号文、《城市基础管网建设配套费》(兰陵政办发[2019]7号文)、《规划红线内专项配套费》(兰陵价发[2016]16号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