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措施
接到救援指令后,院救援队伍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可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分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我院急救小组要积极配合指挥,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1.现场急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凶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诊单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我院要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便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次生或衍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4. 信息报告和发布。
在接到抢救指令时,要迅速开展应急卫生救援工作,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指挥部。每日需向区卫健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必须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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