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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zwzwsy/2023-0000068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庄坞镇卫生院
  • 公开目录 分级诊疗
  • 发布日期 2024-05-16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庄坞镇卫生院双向转诊服务信息
庄坞镇卫生院双向转诊服务信息

双向转诊服务信息

一、与本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医疗机构:

兰陵县人民医院

二、双向转诊程序:

(一)分级诊疗和转诊基本程序。患者需住(转)院,应在统筹地区内遵循“兰陵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兰陵县人民医院”分级诊疗和转诊的程序。

(二)转诊审批程序。患者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经医生确认无法诊治的疾病,首诊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分级诊疗系统,并经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字、单位盖章后转往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在分级诊疗系统中管理员负责审核后可转往上级。

(三)实行双向转诊制度。转入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对诊断明确,经治疗病情稳定,可在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应转回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上级医院转诊及接收上级医院向本院转诊的服务内容:

①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②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③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④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⑤老年护理病例。

⑥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⑦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四、联系方式:

兰陵县庄坞镇卫生院联系方式:0539-5541285

兰陵县人民医院联系方式:0539-5204011

五、双向转诊流程:

1、接收转诊患者办理入院前主管医师应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并记录(意识状态、血压、心率、呼吸、血氧饱和度、尿量、引流量等),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署《入院告知书》后方可接收入院。

2、接收患者时须同时办好入院手续。

3、患者转入医院后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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