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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lczwsy/2023-0000035
  • 发布机构 兰陵县鲁城镇卫生院
  • 公开目录 健康教育
  • 发布日期 2024-05-16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鲁城镇卫生院控烟劝阻制度
兰陵县鲁城镇卫生院控烟劝阻制度

兰陵县鲁城镇卫生院控烟劝阻制度

为了加强对控烟工作的管理,把控烟劝阻工作纳入常规运行工作,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控烟劝阻工作成功率,推动控烟劝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认识开展创建无烟医院的重要性,自觉带头戒烟,做到在所有的室内场所禁止吸烟,对来访者做到不敬烟,并有劝阻他人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二、严格按照无烟医院标准对吸烟者劝其在指定区域内吸烟。工作区域严禁吸烟,要和蔼有礼貌的对吸烟者进行耐心、细心的劝阻工作。劝阻方法:1.标志提醒:在禁烟区设置醒目的禁烟标识,通过标志提醒吸烟者不要在禁烟区吸烟,或将其引到至吸烟区。2.耐心说明:耐心向吸烟者说明有关控烟制度和相关法规,请吸烟者理解。3.引导对控烟区禁烟的正确认识,通过讲解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和二手烟的危害,让吸烟者认识到吸烟行为对他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对自己的危害。

三、监督巡查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巡视,在监督巡查中发现职工或病人及家属在公共场所吸烟应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者要及时上报控烟领导小组,根据控烟考评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四、全体职工在劝阻吸烟时应使用礼貌用语。并做好劝阻相关工作记录,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建立控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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