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制度
一、各有关部门(医务科、护理部、住院部、门诊部、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等)医务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符合收治标准的患者能够尽快入院治疗。
二、各临床科室应根据各专业疾病的特点收治患者入院。在患者入院、转科或转院前,需有与病史和体格检查所提示的辅助于诊断的各类化验和影像学检查。
三、对符合本科室收治标准的患者,具有本院执业医师资格的才能签发入院证明。入院证明应注明初步诊断,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初步的诊治计划、治疗结果等信息,帮助患者及家属做出住院与否的决定。
四、普通患者入院可采取直接住院、加床住院、预约住院方式,医师提前告知患者住院的方式。
五、对急诊或有紧急需求的患者,优先诊治,优先入院。各护理单元应预留急诊床位,若护理单元无床,由护理部或医务科统一协调全院床位,优先收治急诊病人,任何护理单元不得拒收此类病人。
六、患者入院前需要交纳预交款,对病情不稳定需要抢救的患者,必须先进行抢救,后补款。
七、医院员工应关注那些在就医过程中存在困难的患者,如年老体弱者、残疾人、语言交流障碍和听力受损的患者,提供轮椅、翻译等帮助。
八、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后,应尽快到相应病区入住;如未入住,在院外发生的一切意外,由患者及家属承担责任。患者住院期间不得请假离院。
入院流程
住院相关事务、注意事项
尊敬的患者:请您在办理住院手续前,详细阅读以下内容。
1.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医师开具的入院证和预交金办理入院手续。办理入院手续后应即刻入住病房。
2.住院实行实名制,入院后姓名等个人信息无法更改。患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资料,若用非实名等而造成的各种后果,医院不负任何责任。若办理入院时不能提供患者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者,请在入院后24小时内补录完善,否则影响您的诊治和费用报销等(如按国家规定,无身份证号码不能开具麻醉药品)。
3. 办理入院手续必须见到患者本人:急危重患者可先到病房,经电话核实后再办理入院手续。
4. 参保患者入院后由医师开具医保审批单到医保科(综合楼三楼医保办公室)登记盖章。
住院患者应遵守哪些规定
1、住院患者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住院患者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3、住院患者的饮食要遵照的医生决定,不能随便更改;院外送进的饮食,须经医生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4、住院患者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生诊治;不得向医生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5、住院患者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它有关医疗记录。
6、住院患者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生批准后方可离开。
7、住院患者应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
8、住院患者可以携带必需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财物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9、为了避免交叉感染,患者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能会客。
10、住院患者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帮助医院改进。
11、住院患者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者,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其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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