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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cwwsy/2023-0000059
  • 发布机构 兰陵县车辋镇中心卫生院
  • 公开目录 检查检验
  • 发布日期 2024-05-16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车辋镇中心卫生院放射防护注意事项
兰陵县车辋镇中心卫生院放射防护注意事项

兰陵县车辋镇中心卫生院放射防护注意事项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接受放射诊断时,请务必遵从以下要求,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最大限度地避免辐射损伤。

1、患者和陪检人员应自觉服从医务人员的安排,主动配合,使诊断活动顺利进行。

2、患者和陪检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候诊,远离辐射的区域。

3、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严禁随意开启射线防护铅门。

4、铅门上方的红色指示灯亮时,严禁进出机房。

5、尽量减少陪检人员,近期内准备生育或处于孕期的家属、携带婴幼儿的家属禁止陪同检查。

6、患者及其陪检者进入各类射线机房时,可要求工作人员提供防护用品,或执行工作人员安排的防护措施。

7、放射诊疗完毕,请尽快离开机房,以减少散射线的危害。

8、患者应遵从执业医师制定的放射诊断方案,切勿盲目要求检查不必要的射线项目,以避免过度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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