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本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医疗机构:
兰陵县人民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中医医院
二、双向转诊程序:
(一)分级诊疗和转诊基本程序。患者需住(转)院,应在统筹地区内遵循“兰陵县兰陵镇中心卫生院(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兰陵县人民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中医医院”分级诊疗和转诊的程序。
(二)转诊审批程序。患者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经医生确认无法诊治的疾病,首诊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分级诊疗系统,并经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字、单位盖章后转往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在分级诊疗系统中管理员负责审核后可转往上级。
(三)实行双向转诊制度。转入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对诊断明确,经治疗病情稳定,可在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应转回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上级医院转诊及接收上级医院向本院转诊的服务内容:
①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②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③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④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⑤老年护理病例。
⑥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⑦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四、联系方式:
兰陵县兰陵镇中心卫生院联系方式:0539-5587705
兰陵县人民医院联系方式:0539-5204011
临沂市人民医院联系方式:0539-8200169
临沂市中医医院联系方式:0539-8224013
五、双向转诊流程:
1、接收转诊患者办理入院前主管医师应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并记录(意识状态、血压、心率、呼吸、血氧饱和度、尿量、引流量等),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署《入院告知书》后方可接收入院。
2、接收患者时须同时办好入院手续。
3、患者转入医院后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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