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部门,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部门科室控烟管理负责人须认真贯彻中心控烟制度,认真执行单位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部门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全中心员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中心通报批评,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科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员工在本科室包干负责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科室负责人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中心通报批评。
六、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科室主任30元,每月累计。
七、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中心领导审批后,交中心财务科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科室,每年在全中心公布。
八、定期对中心内餐厅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九、对无视中心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中心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十、中心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中心开展创建“无烟中心”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给予年度奖励。
十一、对戒烟成功的中心员工给予表彰。
十二、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三、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十四、本制度由中心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兰陵县大仲村镇中心卫生院
2018年3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