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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0941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公开目录 健康教育
  • 发布日期 2022-09-16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大仲村镇中心卫生院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兰陵县大仲村镇中心卫生院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一、考核

兰陵县大仲村镇中心卫生院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全单位的控烟工作,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控烟工作和具体实施,控烟监督员负责所在区域的环境卫生。

二、处罚

1、科室无控烟负责人。(处罚20元)

2、科内无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未完全禁烟,发现有烟蒂(处罚30元)

3、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处罚20元),有监督员但被控烟领导小组检查发现未监督(处罚10元)

4、科室职工不明确自己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处罚10元)

5、科室负责人未掌握全科职工吸烟情况(处罚20元)

6、科内人员无故不参加控烟知识培训(处罚10元)

7、无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记录(处罚10元)

8、各科室控烟负责人未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未提供简短的劝导和指导(处罚10元)

9、对外单位人员吸烟没有实行劝阻的,所在科室10元/次罚款,从当月奖金中扣除。

10、全体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中心通报批评并开始罚款(起始额度为5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11、年终考评时控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科室有吸烟者违反中心控烟工作管理办法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违规吸烟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三、奖励

1、中心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中心开展创建“无烟中心”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

2、科室控烟工作负责人、监督员、巡查员大力宣传控烟工作,在控烟知识考核中,科室员工掌握一定的控烟知识。

3、对每次都参加控烟知识培训的职工。

4、对劝阻他人吸烟成效显著的职工。

5、对于戒烟4个月以上的职工。

6、对戒烟成功的中心员工给予奖励,年终考核加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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