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要求
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临沂一中文峰校区各行政科室、各年级和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各行政科室、各年级和广大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学校、各行政科室、各年级、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第四条学校、各行政科室、各年级及其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临沂一中文峰校区结合本校学生特点,通过组织召开校委会(校委会成员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长、政教处、年级管委会、班主任组成)的形式,研究讨论并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制定了《临沂一中文峰校区教育惩戒实施细则暨学生德育量化管理细则(试行)》,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和教师教育惩戒边界,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细则。
《临沂一中文峰校区教育惩戒实施细则暨学生德育量化管理细则(试行)》,广泛征求了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意见,通过年级、政教处、教务处的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班主任可以据此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政教处备案后施行。
第六条学校利用班级群微信平台、班会、学校微信公众号平台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临沂一中文峰校区教育惩戒实施细则暨学生德育量化管理细则(试行)》。
二、实施细则
德育量化管理实行学生个人积分制。每学期基础分为100分,根据学生表现进行加减分并进行表扬或者实施教育惩戒。
第七条加 分
根据管理侧重点,对于大多数学生都能做好的方面不实行加分,只对学生有突出或较突出表现的方面实行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1.代表班级参加校内各种比赛或活动成绩优秀者,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若活动不设奖,根据学生表现,加1-3分;
2.代表学校参加全国、省、市级各种比赛或活动成绩优秀者,一等奖分别加5、4、3,二等奖分别加3、2、1分,三等奖分别加2、1、0.5分。若活动不设奖,根据学生表现,加1-3分;
3.在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分别加5、4、3分;
4.有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社区服务等高尚行为的,根据影响大小,适当加分。有特殊表现,影响重大的,除加分外,学校另行表彰。
第八条减分
为了培养学生养成规范的日常行为习惯,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实行减分,具体规定如:
1.有下列行为的每次减2分,并且根据程度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
(1)在学校不按规定穿校服,不佩戴校徽或佩戴不规范;
(2)上课、自习、集会、上操、跑操等迟到、早退、不遵守纪律,课间操不认真;
(3)无故不交作业,不按规定时间随便进出学校;
(4)在教学区、办公区、宿舍区、马路上打球、踢球或追逐打闹;
(5)不按时执勤和上交表格等材料;
(6)值日生不打扫卫生或卫生值日完成质量不好,打扫不及时、不彻底;
(7)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8)宿舍内务不整洁,被褥和其他物品铺、叠、放不整齐,门窗、地面不干净,不及时清理垃圾,床底、橱底有杂物,阳台地面不干净,堆放杂物,有垃圾和积水等;
(9)在教室、宿舍内吃饭或者零食、饮料;
2.有下列行为的每次减5分
(1)旷课、无故不做课间操或不参加各种集会,上课、自习期间在校园内游逛;
(2)言行不文明,骂人、说脏话,吹刺耳的口哨或尖叫,在教室和校园内光膀子;
(3)在校园内打扑克、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邪教的书刊;
(4)攀折花木,破坏公物,在墙壁、桌凳上乱刻乱画,涂改通知;
(5)染发(染黑除外)、烫发,男生留长发,女生梳怪异发型;佩戴首饰(包括项链、各种挂件、手链、脚链、戒指、耳钉、耳坠等),留长指甲,染指甲,穿高跟鞋、拖鞋或背心进教室,穿无袖上衣、吊带衫、低胸装、超短裙、低腰裤、短裤等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奇装异服;有纹身。
(6)在教室内为个人电器充电;
(7)住校生不按时进出宿舍、睡觉、起床,在休息时间内讲话、看书、洗漱、洗衣服、打电话,在宿舍内私拉绳索,乱贴图画,随地泼水;在宿舍区拍球、踢球、踢易拉罐、饮料瓶、敲盆子、敲墙;
(8)体育课、实验课等外堂课提前离场。
3.有下列行为的每次减10分
(1)不按照学校安排住宿,留宿他人,私拉电线,私用电器,在宿舍内点蜡烛等;
(2)把阅览室的书籍、报刊据为己有、乱画或撕毁;
(3)不诚实,弄虚作假,谎报身份,不配合学校管理;
(4)在课堂或自习中扰乱纪律较为严重;
(6)在宿舍内高声喧哗,故意制造混乱;
(7)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有下列行为的每次减20分
(1)无故不参加考试;
(2)有违纪行为,态度蛮横,不服从管理,顶撞、威胁老师或管理人员。
5.有下列行为的每次减40分
(1)带手机、平板、电子阅读器、智能手表、MP3、MP4、MP5等电子产品进校园;
(2)男女同学交往过密,超出普通同学性质,有拉手、喂饭等亲昵举动;
(3)考试作弊;
(4)盗窃考试试卷及答案,大范围传播或进行非法牟利;
(5)校园欺凌、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恶意报复他人,纠集校内外人员来校打架;
(6)盗窃、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7)吸烟、喝酒、迷恋网吧,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8)离家(校)出走,住校生没有请假夜不归宿;
(9)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给学校或他人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
(10)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了公安政法机关的处分;
注:1. 未列入上述行为的,按照性质,参照相近的条目酌情处理。
2. 有以上第 4 和第 5 两项违纪行为中的任何一项,即取消本学期任何评优资格。
三、处理规定
第九条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育管理。
教师、学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使用违规物品或者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没收;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教师、学校对学生的违规物品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属于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奖励
1.积分在 80(含 80)分以上的,可获得德育评定“优”的资格;
2.积分在 80(含 80)分以上的,可获得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资格;
3.积分在 90(含 90)分以上的,可获得省、市等其他校级以上荣誉的推优资格。
注:1. 积分在上述所规定分数以下,即失去相应评优或奖励资格;
2. 本条中所用积分以学期为计算单位。
第十一条惩戒
1.积分被扣1-4分的,给予口头批评处理。
2.积分被扣5-9分的,给与一定范围内的通报批评处分。
1、2可实施以下教育惩戒:责令改正、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
3.积分被扣10-19分的,给与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4.积分被扣20-29分的,给予记过处分;
3、4可实施以下教育惩戒:由年级学生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范教育等,并可酌情停课3天。
5.积分被扣 30-39分的,给予停课。留校察看处分;
6.积分被扣40(含40) 分以上的,给予停课、劝其转学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5、6可实施以下教育惩戒: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由学校学生工作负责人或者政教处主任予以训诫;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心理辅导、行为干预等。
注:1.本条中所用积分以学期为计算单位。
2.学校将带手机进校园、无故旷课、男女交往过密、考试作弊、打架斗殴、吸烟喝酒等视为六大高压线,除扣分和相应处分外,视情况可对本人做出回家反省等附加处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分:
(1)认识错误态度好,敢于检举他人的违纪行为的;
(2)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
(3)情节特别轻微的;
(4)由于受他人胁迫或欺诈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从重处分:
(1)违纪后对检举人、证人进行威胁、打击报复或订立攻守同盟的;
(2)在处分未撤前又有违纪行为的;
(3)违纪后向学校隐瞒实情的;
(4)屡犯不改的;
(5)有较严重后果的;
(6)对所犯错误认识态度极差的;
(7)无特殊原因擅自离校的。
四、具体程序
第十二条学生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要认真填写《违纪情况登记表》,并附上本人的自述材料及旁证材料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由各年级管委会裁决、处理。
学生受到“留校察看”、“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的,召开由政教处主任、年级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当事学生班主任、当事学生及其家长和相关知情学生、老师参加的学生严重违纪听证会。由校委会准备相关事宜。听证会后公布处理结果,警示教育其他同学。视事件性质和学生的年龄、心理状况确定是否发布处分通告。
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应存入学生本人发展档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需报教育局备案;记过及以上处分而又未撤消处分的,记入学籍档案。
对受处分学生,要积极帮助教育。经教育对错误有深刻认识,进步显著的,经学生评议、校委会批准,可撤消处分。对已撤消的处分,不记入档案。
撤消处分的,应将处分决定取出,存入学校的文书档案。
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不发给毕业证书。受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学生,毕业时不论处分是否撤销,均应发给毕业证书(未完成规定学业的除外)。
第十三条学生及其家长对教育惩戒或者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的,可以在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作出后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起申诉。
学校成立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长、政教处、年级管委会、班主任组成的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申请,组织复查。
学生申诉委员会对学生申诉的事实、理由等进行全面审查,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的决定。
临沂一中文峰校区
2022.09
班级量化管理检评细则
说明
一、临沂一中文峰校区班级量化管理检评机构为政教处和年级。
二、检评内容主要包括纪律、卫生、课间操和宿舍四项。
三、检评采用每月百分制,以扣分为主,结果及时公布、反馈。
四、每月月底统计各班积分情况,计算当月班级成绩,以年级为单位评出一、二、三等奖,比例基本为1:1:1。获一等奖班级为本月优秀班级并授予流动红旗。
五、本检评结果同时作为学年度评选优秀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据。
纪律检评细则
一、有以下违纪行为,每项(人次)扣班级积分1 分
1.迟到、旷课,上课、自习时随便进出教室、喝水、吃东西、睡觉、照镜子、东张西望、交头接耳、大声喧哗;
2.在办公区、教学区打球、踢球,在篮球场踢足球;
3.体育课、实验课等外堂课提前离场;
4.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攀折花木,践踏草坪,爬越栅栏等;
5.学校集会迟到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6.班干部会议迟到,不按时上交表格、材料等;
7.在校园内不按规定穿校服;
8.擅自用多媒体上网,放学后不关闭多媒体等教学设备;
二、有以下违纪行为,每项(人次)扣班级积分2 分
1.上课、自习期间在校园内游逛;
2.违反学校有关学生仪容仪表的规定;
3.学校集会旷会,班干部会议旷会或不参与要求履行的检查任务;
三、有以下违纪行为,每项(人次)扣班级积分5 分
1.带手机、平板、电子阅读器、智能手表、MP3、MP4、MP5等电子产品进校园;
2.考试作弊;
3.盗窃考试试卷及答案,大范围传播或进行非法牟利;
4.校园欺凌、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恶意报复他人,纠集校内外人员来校打架;
5.盗窃、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6.吸烟、喝酒、迷恋网吧,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7.离家(校)出走,住校生没有请假夜不归宿;
8.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给学校或他人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
9.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了公安政法机关的处分。
教室卫生检评细则
一、以下几条达不到要求,每项扣班级积分1 分
1.桌凳摆放:课桌凳摆放整齐划一。
2.课桌面物品:桌面除书籍以及学习工具外,不要放置其他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凳要保持整洁。
3.多媒体:电脑屏幕、键盘清洁无灰尘,投影仪干净整洁。
4.地面:教室地面,每天进行三次打扫;地面无废纸、果皮等垃圾;及时清理墙角等卫生死角。
5.黑板:无张贴,课前有专人擦黑板,擦黑板要认真、彻底,及时清理黑板槽,槽内不留存粉笔灰。
6.窗户:玻璃无损坏;玻璃内壁干净。
7.门:整体无损坏,玻璃两面干净,门体无灰尘、无污渍,无乱贴乱画。
8.墙壁:教室内、外墙壁干净整洁,无脚印、球印;无乱贴乱画现象;天花板、墙角无蜘蛛网。
9.信息栏:统一定做并安放在固定位置,张贴物要美观,规范,整齐。
10.卫生工具:按规定位置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
11.垃圾桶:教学楼内不设垃圾桶,自备垃圾袋装垃圾,放学后带出教学楼。
12.暖气片:暖气片表面无杂物、污渍及灰尘。
13.照明设施:灯管、灯罩、开关无灰尘。
14.其他设施:空调、投影仪、音响等教学设备上无污渍及灰尘。
15.窗帘(包括窗帘盒):窗帘干净,整洁,无损坏,窗帘收放整齐并定期进行清洗。
16.壁橱:学生壁橱必须贴有标签,并注意关门。
17.班级其他物品: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有序。
18.室内空气:每天开门开窗通风,保持教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二、以下几条达不到要求,每项扣班级积分2 分
1.早操前和下午上课前彻底打扫好教室;
2.不向楼外扔纸团、塑料袋、饮料瓶(盒)等垃圾;
3.白天自然光线好时不开灯。教室无人时锁门、关窗、关灯、关空调、关风扇、关多媒体。
4.卫生大扫除时,认真组织,彻底全面打扫。
课间操检评细则
1.课间操检评结果记入班级管理量化总分中。
2.集合、退场要求快、静、齐。否则,视情况扣除1--3分。未经允许自行解散的班级,每次扣5分。集合、退场特别迅速,快、静、齐的班级,视情况加1-3分。班级无故旷操扣10分。
3.做操时要求动作统一、队列整齐;跑操时要求排面整齐,口号健康响亮。如有个别同学不按要求,发现一人次扣1分;如全班整体表现不好,视其情况扣5--10分。
4.做操时要求班主任跟操。不到者,扣班级量化积分1分。
5.要求学生出全勤,班主任严格控制请假人数,每班超过三人的,每人扣2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操,需班主任提供请假条并拿着假条到操场固定位置观操)
6.如有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干扰检查人员正常工作的,加倍扣分。
7.查操员必须按时到场跟操,检查认真公正。每旷一次扣所在班级积分3分。如有不负责任的查操人员,视情况扣除本人所在班级5--10分。
8.课间操量化得分每日反馈,如有出入,请及时向政教处反映。
9.未尽事宜,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注:做操期间检查校服,学生要穿全套校服。不按要求穿校服,每人扣1分,只穿校服上衣或者裤子的扣0.5分。)
宿舍检评细则
一、以下几条达不到要求,每项扣班级积分1分
门:1. 宿舍门牌填写规范美观;2.宿舍外门、阳台门、窗台干净整洁,无损坏、无张贴。
床上:1.被子叠放整齐有方罩,南床放南头中间、北床放北头中间;2.枕头统一放在被子与墙之间;3.褥子、床单整齐无褶皱,无床帏,床面干净,床上无乱挂衣物、毛巾等杂物;4.蚊帐在入冬后及时撤掉,蚊帐杆不动。
墙壁:1.墙壁干净整洁,无悬挂物和张贴画;2.无乱拉电线;3.无蜘蛛网。
窗帘:整洁干净不打结,冬季用曲别针折叠整齐。
地面:1.无碎屑杂物,每天早、午起床要拖扫(至少一拖一扫)。2.不得将零食饭菜带入宿舍。3.及时通风,室内无异味。
橱子:1.橱子干净,橱门关闭,内部物品摆放整齐;2.行李箱整齐摆放。
阳台:1.扫帚、笆斗和拖把(春夏秋)干净并统一摆放在阳台一头,物品摆放整齐;2.阳台干净整洁;3.晾晒衣物悬挂整齐。
二、有以下违纪行为,每次扣班级积分2分
1.不按时休息,休息铃响后仍然说笑、打闹、洗刷、去厕所、洗澡、洗衣服、找东西;
2.提前起床,影响他人休息;
3.不按学校统一安排自行调整宿舍或床位;
4.在宿舍内高声或者阳台上喧哗、尖叫,故意制造混乱;
5.在宿舍阳台、走廊泼水,扔垃圾等;
6.卫生间用后不冲洗;
7.宿舍锁门或者遮挡门窗;
8.未经允许,进入他人房间,翻动他人物品。
三、有以下违纪行为,每次扣班级积分3分
节约3分:不及时关灯、关水、关空调。存在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电器等3分:1.暖气片,有破坏现象。2.违规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充电器、电吹风、电卷发棒、电烧壶等电器。
四、有以下违纪行为,每次扣班级积分5分
1.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吸烟、喝酒、打扑克、玩手机等电子产品;
2.私自留宿他人;
3.在宿舍内盗窃、打架、敲诈、勒索;
4.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私用电器,故意破坏淋浴设备等设施。
五、违反《临沂一中文峰校区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根据情况,适当扣分(1—5 分)。
班级积分加分细则
1.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或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3、2、1 分;
2.班内学生参加全国、省、市级各种比赛或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一等奖分别加 5、3、2 分;二等奖分别加 3、2、1 分;三等奖分别加 2、1、0.5 分;
3.班内学生在国家、省、市级报刊上发表作品,分别加 5、4、3 分,或根据篇幅、字数,适当加分(0.5—5 分);
4.政教处组织的各种常规检查中,对表现突出的班级给予加分 1—5 分;
5.班内学生有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高尚行为的,根据影响大小,适当加分(0.5—5 分)。
学生请假制度
为规范学校德育管理,培养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规的优良习惯和作风,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严格遵守学校请假制度,原则上无特殊情况,每人每学期的事假不得超过三次,学生请假统计将纳入班级学生评优体系。
二、学生的请假范围
1.病假。学生因病请假,须出具医务室或医院的诊断证明,由本人交给班主任或者家长拍照发给班主任,班主任必须与家长沟通。
2.事假。正常教学时间内原则上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须由家长与班主任沟通,酌情准假。
3.其他特殊情况由家长与班主任沟通酌情考虑。
三、有事必须请假时,按以下要求办理
1.请假须由学生本人申请并联系家长或者家长联系班主任申请。
2.学生在校请假,填写统一印制的书面假条、班主任亲自批准,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请假期间,一切责任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请假后须按假条所写返校时间返校;如不按时返校,出现的一切意外事故与学校无关并按照迟到或者旷课处理。
3.学生在家请假,家长电话联系班主任后以短信等形式说明请假原因、请假起止时间。
4.住宿生平时有事回宿舍须有班主任假条,原则上最多准假一节课。因病请假者,需到医务室留观、休息或直接由家长接回到医院诊治或回家休息,病假者不得留在宿舍内。
5.纸质请假条一式四份,分别由班主任、宿管、门卫、学生本人留存。
6.请假结束后,及时到班主任处进行销假。
四、准假权限:
1.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由班主任签注意见,报年级主任审批;
3.七天以上的请假,由班主任、年级主任签注意见,报政教处审批;
4.班级干部和其他同学一律没有准假和代假的权利。
校服管理制度
校服是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東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学生统一着装,有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学校和班级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同时学生统一穿着校服,也是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效措施。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着装要求
1.在校期间,学生必须穿着全套校服;大休以及节假日返校时,必须穿着全套校服。同时学生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选择穿着哪套校服。
2.学生参加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的一切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要严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参加活动。
3.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纽扣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处,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学校政教处、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不穿。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除写名字外)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学生自行购买。
4.因校服质量、尺码问题可到学校更换;同时校方与商家协商无偿提供售后服务。
三、管理监督
1.采取政教、年级、班级共同管理原则共同督促校服管理。
2.对未经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学生,按违反校纪校规处理。第一次,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未穿校服说明书;第二次,年级主任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保证书;第三次,政教处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评教育,给予纪律处分。
3.政教处主任对班主任和年级的工作进行监督。在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学生无故不穿校服的,则追究班主任和年级主管人的责任,按管理事故处理。
四、检查考评
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学校常规检查,纳入文明班级评比。不定期抽查各班学生校服穿着情况,同时填写学生校服穿着情况登记表并在班主任群进行通报。凡不符合服饰要求者班级量化每人次扣减1分。同时将班级校服管理纳入纳入班主任评优评先考核重要依据。
临沂一中文峰校区
2022.09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总 则
第一略为给住校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增强住宿生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意识,推进学生宿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形成并完善以教育管理、服务于一体的学校宿舍管理新模式,促进和保证全体住校生的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略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住宿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二 内务、行为规范及要求
第三略遵守学校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自觉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宿舍作息时间。
第四略住宿生一律按班级安排住宿,不准擅自并铺和调动床位。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动的,要经学校批准后方可。
第五略宿舍设室长—名,协助宿管员和班主任开展宿舍管理工作,带 领本宿舍人员认真落实宿舍管理制度。
第六略争创“文明宿舍”,争当“文明住宿生”。团结友爱,礼貌待 人,互相帮助, 不讲粗言秽语, 不在宿舍内大声喧哗, 不谈论低级趣味的话题, 不乱扔垃圾。
第七略宿舍内务设施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被子折叠好放在床头,衣服放入衣柜,鞋和洗漱用品等按指定位置摆放,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第八略在宿舍内注意穿着文明,不穿暴露服装;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打牌;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严禁传阅不健康的书籍,严禁随意动用他人物品。
第九爱护宿舍设备设施,不损坏宿舍内物品,不乱贴乱画乱钉。如发现有破损,请报总务处。如是人为破坏,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处分;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关掉水源、电源。
第十不带个人贵重的物品到宿舍。每周除生活的必须费用外,不带过多现金。
第十一严禁乱拉电线、乱接插座,安全使用公共电器,禁止私用洗衣机、热得快等私人电器;不准携带任何明火、打火机、火柴、酒精等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入宿舍,发现险情立即报告宿舍值班管理人员。
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如发现险情,应冷静处置外,并应立即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
第十三 除持有病假休息条外,上课时间不准滞留在宿舍内。
第十四 严禁容留本宿舍以外的人员住宿;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一律不准进入异性宿舍。
第三 请假制度
第十五略学生在学校住宿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到学校宿舍以外的地方住宿,因特殊情况确需不在学校住宿的,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离校。
第十六略因事需要请假外宿的住宿生,本人应写好外宿请假条,由家长和班主任签署意见,报年级备案并告之宿管员。
临沂一中文峰校区
2022.09
学生一日常规
一、早晨
1.起床后,整理内务, 住校生要及时、认真完成宿舍值日。
2.按时跑操,不迟到、不早退、不旷操,因病因事不能跑操者,必须提向班主任请假。
3. 穿着校服,将校徽佩戴在胸前。不烫发染发、留怪 异发型, 不化妆、戴首饰、留长指甲, 不穿怪异服装, 不穿拖鞋、短裤和背心; 冬天不在教室内戴帽子;女生不穿高跟鞋。
4.不准携带手机、随身听、MP3、平板电脑、扑克等电子、娱乐用品或贵重物品进 入校园。
5.举止文明,遇见师长、同学和校外来宾,主动问好。
6.制定好当天学习的周密计划,不嬉戏聊天、无所事事,不抄袭作业。
7.值日的同学应提前到教室认真完成值日任务。
8.晨读声音洪亮、有气势,严肃认真,不可交头接耳, 心不在焉。
二、卫生
1.坚持一日三扫,周末需安排值日保持教室、宿舍、校园整洁。
2. 桌椅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墙面干净整洁,桌面无划痕,室内无死角,
教室内不能存放鞋类等物品。
3.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从楼上往下倒水、扔东西或吐痰。
4. 双周二自主活动时间为全校大扫除时间,要将教室、卫生区和宿舍彻 底打扫干净,迎接检查。
5.打扫卫生要注意安全。
三、晨读
1.晨读听从老师安排,大声朗读。
2.高效学习,不补做作业。
四、上课
1.预备铃响即进入教室,文具、书本摆放整齐,静候上课。上课铃响后
再进教室视为迟到,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视为早退。上课迟到的同学要候立门口喊“报告”,经老师许可,方可进入教室。
2. 文明上课, 注意礼仪。上课铃响, 老师走上讲台,班长号令:“起立!” 老师说: “同学们好!”同学齐声说:“老师好!”待老师说“请坐”或“坐下”后,方可坐下。下课铃响,待老师示意下课时, 班长号令“起立!”老师说:“同学们再见!”同学齐声说:“老师再见!”方可离开座位。一般情况下,让老师先离开教室。对来听课的领导和老师要有礼貌。
3.坐姿端正,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发言。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不起哄,不破坏课堂纪律。
4.上体育课、音乐课、实验课、选修课等均应提前去上课地点,遵守课 程的相关规定。体育课按老师要求着装, 未经老师同意, 不得随意离开场地。 实验课要明确目的要求,按规定的步骤操作、观察、分析,注意安全, 写好 实验报告,爱护实验器材,节约实验材料,按时归还实验用品,并做好清洁工作。
5.外堂课期间不准到处游逛,不准到小卖部买东西,不准提前离校。
6.诚信考试,不作弊,不偷懒,不应付。
7.上课期间请假,需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假条:一联由同学交保卫科或宿 管员,一联交班主任留存。
五、课间
1.文明休息,坐有坐相,立有立相。遇见老师主动问好,尊重同学,提 倡用“请、好、早、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等礼貌用语。不乱起绰号,
不搞恶作剧,不喧闹、起哄和串班。上下楼梯靠右走,不做危险性动作。
2.课间为下一节课做好准备,可到室外休息、远望,调节视力,值日生 及时擦黑板。全体学生离开教室时,要将日光灯、电扇、门、窗全部关闭。
3.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乱刻乱画,不在教室、走廊和绿化区里打球,不乱涂改通知。
4.未经老师批准不准使用教室内的多媒体。如果班级开展活动需要使用,必须事先与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取得联系,得到同意,方可使用,任何同学不 得私自使用多媒体。
5.走班时不乱翻或随意带走他人的物品。
6.进办公室要喊“报告”,经老师允许方可进入,不得随便翻动老师的用品,不得随便使用老师的电脑。
7.和老师讲话要立正站好,眼睛看着老师,虚心听取老师的教导,认真回答老师的问题,不能漫不经心,更不能顶撞甚至威胁老师。
8. 除做完课间操后的休息时间外,其它课间不准到小卖部买东西。
9. 拾到财物要上交学生处,丢失财物可到学生处进行查询、认领。
六、课间操
1. 集合动作迅速,做到快、静、齐。
2. 做操要队伍整齐, 动作合拍、有力、到位。跑操要口号洪亮, 排面整齐,
步伐一致,摆臂到位,精神饱满。
3. 做操或跑操结束后不得提前解散,听到解散口令后要有序进入教室。
4. 因病因事不参加课间操的同学要向班主任请假, 将假条通过体育委员 交给查操员。请假的同学不得在校园内闲逛或去食堂、小卖部买东西。
七、就 餐
1. 自觉排队买饭,不插队,不喧哗,走路要当心,以免打翻他人饭菜或 发生其他意外事故,处处相互谦让。
2. 爱惜粮食,用餐后将剩饭菜倒入收集桶,将餐盒整齐地放在餐厅指定 位置,保持地面墙面干净整洁无油渍。
3. 如遇到餐厅饭菜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 不能与餐厅工作人员发生争吵, 应通过合理方式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4. 爱惜餐具,不毁坏餐具;不私自将餐具带走;拒绝使用一次性餐具。
5. 就餐时使用饭卡, 拒绝使用现金; 饭卡由生活委员统一收交打卡注钱; 饭卡如果丢失要及时挂失、补办。
八、午 休
1. 午休铃声响后,学生应立即休息,不得拖延。
2. 宿舍内休息不得聊天喧哗,不允许洗头、 洗衣服等。
3. 不得擅自打开教室内的多媒体,不得在教室内对手机、MP3、平板电脑、 手电筒等进行充电,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4. 不得在校园内游逛,不得擅自组织娱乐活动,不得在篮球场、足球场 等地方进行体育运动。
5. 午休结束铃声前不得提前活动。
6. 服从午休检查人员的管理。
7. 下午预备铃与上课铃之间 10 分钟,由文艺委员组织唱歌,所选歌曲 要求健康向上,唱时全体起立,声音洪亮有激情。
九、课外时间
1. 课外时间要合理安排,听从学校、年级安排,认真进行自主学习,积 极参加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发 展爱好,锻炼身体,培养能力。
2. 活动时要注意安全。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参加不适合自己体能的体 育活动。发生伤害事故,要及时采取急救措施,并尽快报告老师。
3. 养成到图书馆广泛阅读的习惯,遵守图书馆的相关规定,服从值班老 师的管理。
4. 合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文明上网。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吸烟,不 喝酒, 不赌博, 不参加迷信活动; 教室、宿舍内禁止打扑克、下棋; 教学区、 宿舍内和主要交通路口不得进行球类活动。
5. 班级联欢活动要在不妨碍其他班级学习的情况下进行。未经学校有关 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在校内组织校际活动。
6. 交益友,不交损友。不与外校和社会上的不良人员交往,更不能将其 引至校园。
7. 学会沟通和谦让, 学会理智化解矛盾冲突, 严禁辱骂、武力胁迫同学, 严禁拉帮结伙、打架斗殴,严禁纠集校外人员寻衅滋事。
8. 同学之间发生矛盾或者纠纷,要及时向老师报告,通过老师来解决, 千万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自行其事。
9. 男女生交往要文明,禁止出现拉手等交往过密行为。
十、自习课
1. 自习预备铃声一响,必须立即进入教室,马上入静。
2. 保持安静,不准随意交谈(包括讨论问题) ,不能袖手学习,不准看
与学习无关的报刊杂志,不准传递与学习无关的任何物品,不准听随身听、玩娱乐用品。
3. 认真完成预习、复习任务,作业需独立完成,保质保量且使用老师规 定的正规作业本,对作业中出现的错误应及时纠错,不得抄袭作业,不得无 故不交作业,不得交未完成的作业。
4. 不准把杯子、水瓶放在桌面上, 不准随意喝水、吃零食, 不准随意换位、 下位,更不准擅自离开教室,不准随意上厕所。
5. 自习期间不允许擅自组织一切娱乐活动或调位, 以确保自习期间教室 及教学楼内安静。
6. 特殊情况不能上自习时应提前请假,不准无故缺勤,住校生不准擅自 回宿舍。走读生不上晚自习者须经家长批准并和班主任沟通。
7. 晚自习结束后必须将日光灯、电扇、门窗、多媒体、空调等全部关闭。10 分 钟内离开教室,不得在教室内滞留或过夜。
十一、晚 休
1. 按时作息,保证充足的睡眠。住 校生回宿舍后迅速洗漱就寝。
2. 不准在宿舍内聊天说话, 不准随意进出宿舍、看书、洗刷、洗衣、打电话、 打手电,不准熬夜。
3. 不准在宿舍内吸烟、喝酒、打扑克等。
4. 不准夜不归宿,不准过早起床影响他人休息。
5. 住宿生不准擅自留宿他人,或到他人处留宿。
6. 宿舍内不准私接电器、燃烧废纸、点蜡烛、使用酒精炉等。
7. 携带好随身物品,以免丢失或被盗,尤其是大休或假期结束刚返校期间。
8. 按时执勤,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值班表。
9. 服从宿舍检查人员的管理,不得恶意纠缠、吵闹。
十二、集 会
1. 集合要做到迅速、整齐,听从指挥;升国旗、奏国歌时肃立行注目礼,大声唱国歌;要认真聆听国旗下讲话,不得说笑、交头接耳。
2. 集会时不无故缺席,不中途退场,认真听讲,不看书、吃零食、嬉闹,不喝倒彩,做文明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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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
临沂一中文峰校区学生文明礼仪守则
一、形象礼仪
1. 衣着干净、整洁、大方,勤梳洗、勤更衣。校徽佩戴在左胸前。不披衣 散扣,不随意脱鞋。夏天在教室着装不能穿背心、短裤、拖鞋;冬天在教室着 装不能戴帽子、围巾。
2. 衣着不追求名牌。不穿露脐装、低腰裤、吊带衫、超短裙、高跟鞋、时 装鞋等时尚衣饰。
3. 头发适时梳洗,发型大方得体,不染发,不烫发,不拉直板。男生前发 不覆额, 侧发不掩耳, 后发不及领;女生前发不遮眼, 侧发不掩睛, 不留披肩发。
4. 不佩戴项链、耳环(针) 、戒指、手链、手镯等饰物。不涂脂抹粉, 不 画眉,不纹眉,不纹身,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甲。
5. 讲究个人卫生, 身体、手脸、口腔、衣服、鞋子、被褥等清洁, 无异味、 怪味。
二、课堂礼仪
1. 做好预习,按时完成作业;预备铃响,做好课前准备。
2. 按时到校,不迟到。如遇特殊情况迟到,进教室需打报告,得到教师允 许方能进教室。
3. 上课专心听讲,独立思考,认真做好笔记。
4. 积极举手发言,发言身体要立正,声音要清晰响亮,并且应当使用普通话。
5. 同学回答问题要认真倾听,不喧哗,不起哄,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6. 下课铃响,老师宣布下课时,应端正起立,互道下课礼。
7. 值日生应在下课后及时擦拭黑板,清洁讲台,准备迎接下一堂课的老师 到来。
8. 到专业(音乐、美术、实验室、电脑室等)上课,应在课前早到教室, 不得迟到。
9. 课代表应在课前提前与老师沟通,就上课内容、作业收交等事项做好沟 通。
三、活动礼仪
1. 课间不大声喧哗 ,不追逐打闹,不在走廊、室内打球,不妨碍他人休息,注意礼让。出入教室、功能室、会场等活动场所时要轻声慢步,有序行走,不拥挤,不抢道。行道与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并排行走。
2. 不在教室、楼道、操场乱扔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不在黑板、墙壁和课桌椅上乱涂、乱画、乱抹、乱刻,爱护学校公共财物、花草树木,节约用水用电。
3. 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文娱活动、体育活动、团队活动、兴趣小组、 义务劳动等活动,不逃避,不应付。活动中,注重合作,富有团队精神;表现自我才艺时,要谦虚礼貌,尊重并欣赏他人的长处。
4. 积极参加新课程中的综合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调查等活动。在活动中,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公共场合秩序,举止大方,彬彬有礼,说话、提问有礼貌。
5. 参加比赛时,要遵守比赛规则,不弄虚作假,不骗取荣誉。要尊重竞争 对手,不故意伤害对方,对他人的冒犯或过失要宽宏大量。遇到有争议的问题,要按照程序向有关人员提出,并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
6. 观看比赛时,要做文明观众,要给比赛双方队员加油鼓劲,表现出观众 的公道和友好;为喜爱的一方喝彩,但不要对另一方喝倒彩、辱骂或扔东西;在比赛的紧要关头,不能因情绪激动从座位上跳起来,挡住后面观众的视线。
7. 不在校园骑快车,自觉将自行车、电动车存放在指定地点, 不乱停乱放。
四、集会礼仪
1. 集合列队要迅速、安静、整齐,并提前进入场地,在指定位置坐(站)好。
2. 参加升国旗仪式,要立正脱帽,肃穆庄重,对国旗行注目礼,一直看着 它升到旗杆的顶端;唱国歌时要声音洪亮高亢。路遇升国旗时,应驻足行注目礼。
3. 听讲话、看演出,要做到神情专注,姿态端正,保持安静,并适时适度 鼓掌。对获奖的同学和班级要真诚鼓掌祝贺,不能只为自己班喝彩。不擅自走 动或离场,不交头接耳;不在会场吃零食,不做与开会无关的事,保持会场清 洁卫生,并主动捡拾垃圾;不带书本、报纸、杂志等,不听随身听之类。
4. 报告、演出结束时,要真诚鼓掌,以示感谢;要听从指挥有序退场。
5. 上台领奖,要提前做好准备,稳步迅速上台。领奖时,双手承接,并鞠 躬致意。
6. 演讲时上场务必大方得体,上场后要先向主席台鞠躬行礼问好,然后环视一下全场,向场内听众鞠躬行礼问好。发言结束时仍需敬礼和致谢。演讲时 洒脱大方,站立要稳, 切勿前后摇摆或只顾低头看稿; 目光要前视听众;声音 要洪亮,但声音过高易失去自然和亲切感,过低会使会场出现不应用的紊乱。 演讲时, 双手尽量不要胡乱挥动, 可以双手相握, 放在身前或身后, 或者放松 垂在两侧。演讲者的服饰应整洁、大方,穿戴过于奇异精细,容易分散听众的 注意力。
五、交往礼仪
1. 进出校门,相互谦让;上下楼梯时,要轻声慢步,靠右行走。遇到老师、校工或客人时,应让他们先行,并主动向他们问好;遇到同学,微笑致意并问好。
2. 学生对老师的相貌和衣着等方面,不应指指点点,评头论足,要尊重老 师的习惯和人格。
3. 出入老师办公室,先轻敲门喊“报告 !”,经允许后方可进入;与老师交谈, 躬身站立一侧,说话音量适中。若老师正在办事或与别人交谈时,不随意打扰;不随便翻阅老师办公室的东西,不私自打开老师电脑。如果要找的老师不在,但确实有急事,可给老师写个留言并委托办公室的其他老师转告一下。如果是 与老师事先约好,则要按时到达约定的地点。
4. 要诚恳接受老师的教育和指导。和老师、同学有不同意见时,要心平气 和地进行沟通,不赌气,不吵闹。不欺骗老师,不顶撞老师。
5. 住宿生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讲究宿舍卫生,个人物品要按规定摆放整 齐;认真做好值日;未经同意,不私自动用他人物品。
6. 老师进入宿舍,要起立问好,主动让座;老师离开时要起身相送。
7. 同学间须用“请”“谢谢”“麻烦你”等礼貌用语, 不能用“喂”“哎” 等不礼貌用语称呼同学。在借用学习和生活用品时,应先征得同意后再拿,用 后应及时归还,并要致谢。当同学遇到失意、难过的事情,不应嘲笑、歧视, 而应该给予热情的帮助, 嘘寒问暖。对同学的相貌、体态、衣着不能评头论足,也不能给同学起带侮辱性的绰号,绝对不能嘲笑同学的生理缺陷。在事关自尊的问题上一定要细心加尊重,对同学忌讳的话题不要去谈,不要随便议论同学的不是,不说让他人难堪的话。
8. 言而有信,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万一不能做到,应及时说明并真 诚致歉。向别人借东西,要先征得别人同意;对别人的东西要倍加爱护,并且信守诺言,按时归还。
9. 不携带智能手机进校园,不看无益身心健康的书籍。男女同学要正常交往,大方得体。
六、就餐礼仪
1. 进入餐厅要安静有序,拿取餐具相互礼让,不急跑,不插队,不争抢,不拥挤。
2. 进餐时遵守食堂秩序,保持安静,爱惜粮食,不乱倒剩菜剩饭。
3. 进餐后要收拾残汤余羹等,用餐后保持餐桌整洁,并把餐具轻放到指定 地点,不乱扔餐具与垃圾,不破坏餐具,保持餐厅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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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试守则
1. 考生在指定的地点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2. 每科开考 30 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 30 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3. 入场时只允许把书写时要求用的蓝或黑色钢笔、圆珠笔和有关科目必 备的直尺、三角板、圆规、橡皮带入场,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4. 考生对号入座,前后坐齐,排成一条线,在答卷纸规定的地方填写自 己的姓名、考号、座号、考试科目,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5. 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卷。
6. 在答卷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
7.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在考场外逗留。
8. 考试中, 不准交头接耳, 左顾右盼, 打手势、做暗号, 不准夹带、偷看、 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得损坏试卷,不得把 试卷或稿纸摊放在座位的两边(以身体为界), 如确实需要, 应反扣在桌上, 否则按有意让他人抄袭论处。
9. 考生提问, 先举手, 得到允许后, 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 卷面缺损、 污染等问题。
10. 考试终了信号结束后,考生立即停笔,将答案反扣桌上,待监考员 将答卷收齐后,经允许后起立,并依次退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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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纪和舞弊考生的处理规定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任何违纪和作弊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考生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姓名、考号或其他标记者每次扣该卷 10 分。
2.考生用红色笔或铅笔答卷(画图除外),该卷作废,虽用蓝、黑笔答卷, 但用红笔或铅笔改动,改动的答题部分作废。
3.考生在考场内随便说话,给予批评考试,并扣该场试卷 20 分。
4.交头接耳者。该场试卷作废,夹带资料入场者(包括书写在身上的定理、 公式等),不主动交出,该场试卷作废。
5.考试终了铃响仍继续答卷, 受警告一次者, 该场试卷扣 20 分;两次 者扣 40 分;警告两次仍继续改动卷面者,该场试卷判零分。
6.抄袭别人答卷,传递纸条或有意将自己的答卷交其他考生抄袭、帮助 他人作弊者。
7.互换试卷,或寻找借口离开考场作弊,或接受场外答案作弊者。
8.雷同试卷,经该科评卷领导小组判定确属雷同卷,应视为舞弊行为。
9.对考生发生的其他违犯和舞弊行为,应视情节轻重,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以上作弊行为,除了学业成绩扣分外,依照学校有关校规校纪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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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纪处分听证暂行规定
为教育学生自觉履行教育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规定的义务,公正合理地处理学生违纪行为,规范违纪学生处分程序,提高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依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临沂一中德育量化管理细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处分原则
学生违纪处分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公正、教育从先、保护学生合法权益、非歧视的原则。
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防止和避免发生意外事件的原则。
二、听证范围
典型的、重大的、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需处以“留校察看”或“开 除学籍”处分的学生违纪事件(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由各年级管委 会裁决,不予听证;涉及学生隐私,或者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违纪事件不 予听证)。
三、听证参加人员
(一)当事学生及其监护人或代理人
(二)当事学生所在班班主任
(三)知情学生代表、教师代表
(四)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听证委员会(简称“校委会”)
校委会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长、年级管委会成员、学生会纪检部长、家长委员会委员组成。
校委会履行以下职责:
1. 受理听证申请并决定举行听证;
2. 主持选定听证主持人;
3. 送达或公告听证文书;
4. 根据听证主持人的决定,布置听证场所、备置听证设备。
听证主持人一般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长担任(或其临时指定的人员担任) , 履行下列职权和职责:
1. 主持听证准备阶段活动;
2. 决定并宣布终止、延期或结束听证;
3. 主持听证程序,维护听证秩序,对违反听证纪律的行为予以制止;
4. 向听证参与人就听证的事件过程、细节、产生的影响等各方面的问题 提问;
5. 审阅听证笔录,提出审核意见,制作《听证报告书》;
6. 不得泄漏与听证相关的秘密和个人隐私。
听证书记员根据听证主持人的指定负责听证记录。不得泄漏与听证相关的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听证程序
第一阶段:调查违纪事件当事学生和该违纪事件有关的知情学生,根据有关规章初步确定处理意见,并将该意见告知当事学生及其监护人。
第二阶段:校委会通过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人员。
第三阶段:通报学校的初步处理意见;违纪事件涉及的双方学生进行申述,并就学校的处理意见提出观点和建议。学校对其陈述和申辩有责任进行复查,不得因其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处分。
第四阶段:如有必要,违纪事件涉及的双方学生家长进行申诉。
第五阶段:结果反馈校委会,由校委会讨论后形成最终的处分决定。需要备案的,按规定报备。处分决定应全面分析学生过错的主客观原因,表决通过。如出现较大争议时,应向市教育局报告,由市教育局进行调查了解,并做出裁决。
第六阶段:公布处理结果,警示教育其他同学。视事件性质和学生的年龄、心理状况确定是否发布处分通告。
五、处分的存续与撤销
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应存入学生本人发展档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需报市教育局备案;记过及以上处分而又未撤消处分的,记入学籍档案。
对受处分学生,要积极帮助教育。经教育对错误有深刻认识,进步显著的, 经学生评议、校委会批准,可撤消处分。对已撤消的处分,不记入档案。撤消处分的,应将处分决定取出,存入学校的文书档案。
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不发给毕业证书。受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学生,毕业时不论处分是否撤销,均应发给毕业证书(未完成规定学业的 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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