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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5-00063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四中学
  •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 发布日期 2025-07-31
  • 文号
  • 公开方式
  • 名称 兰陵县202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兰陵县202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和高中段学校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招生改革,依据临 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 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临教基字〔2025〕2号)的通知,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与范围

(一)招生计划

根据我县九年级毕业生数量、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规模、 办学条件、办学特色,确定2025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 13580人(含特长生计划304人、兰陵县第二中学普职融通班 260人),具体计划如下:

兰陵县202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学校 性质招生班数招生总数普通生招生数特长生招生数备注
临沂一中文峰校区公办2915601560

兰陵县第一中学公办4222802280

兰陵县第二中学公办3116901690
含普职融通班260人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公办3820401938102
兰陵县第四中学公办271440142218
兰陵县第六中学公办1899094149
兰陵县第七中学公办3820401938102
兰陵县第十中学公办16880880

临沂市隆礼高级中学民办1266062733
合计
2511358013276304

注:兰陵县第二中学招生计划含普职融通班260人,新生 入学后在临沂市理工学校就读,高中建籍时建兰陵县第二中学 学籍,2026年寒假后按照普职融通政策转为临沂市理工学校学 籍。

(二)招生范围

2025年全县公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不得跨 省、市、县招生。我县公民办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均为兰陵县, 即在我县参加中考的考生有资格参与我县公民办高中学校的录 取。民办高中如生源不足,报县教体局同意后,可申请市教育 局统筹调剂,但不得跨市招生。

二、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 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志愿顺序等情况,综合考虑、 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条件为综合素质达到C 级及以 上等级。录取时,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道德与法 治科目成绩等级较高的考生。满计划时,若存在道德与法治科 目等级相同的考生,则该等级考生全部录取,此种情形不视为 超计划招生。

( 一)成绩发布

全市统一考试阅卷结束后,于7月3日前公布九年级考生 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成绩查询方式 查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 范教育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考试成绩属于考生个人隐私,除考生本人按要求进行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考生成绩,不得 单纯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教师的依据,不得单纯根据考 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二)志愿填报

已被“3+4”中职本科贯通培养录取的考生和我县高中学校 录取的特长生,不能参与普通高中普通生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兰陵县第二中学有两个志愿分别为“兰陵二中普通高中”“兰 陵二中普职融通”。

2025年7月10日9:00起,可登录兰陵县2025年普通高中 “阳光招生”平台(网站地址:http://bm.zhijiaoyun360.com)凭准 考证号和密码填报志愿。考生第一次登录,需注册并设置密码, 密码丢失可通过学校管理员重置。每个考生可以填报3个平行 志愿。7月10日至13日(平台开放时间为每天9:00-18:00)填 报志愿。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共有5次填报(修改)机会,考 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或修改为准。过 期不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临沂市隆礼高级中学招生录取工作不使用兰陵县2025年普 通高中“阳光招生”平台,由学校自主组织报名录取工作。

志愿填报要坚持考生自主填报的原则,各初中学校不得代 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违背考生意愿更改考生志愿,不得强迫 考生填报某个志愿。初中学校不得统一组织志愿填报,可以在 志愿填报期间开放能够上网的机房,方便学生填报志愿。考生 根据中考成绩、高中学校办学性质、办学特色、招生计划等信 息,慎重选择自己要填报的志愿。

(三)录取批次

1. 特长生录取

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 招收不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总数5%的特长生(2025年兰陵县 第四中学、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兰陵县第六中学、兰陵县第 七中学、临沂市隆礼高级中学招收特长生)。特长生报名条件 和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县教体局汇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 准后实施。各招收特长生的高中学校根据已公布的特长生录取 方案自主录取特长生,特长生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满 分的60%。对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学校报县教体局审 批,可适当降分录取。完不成特长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相 关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指标。各学校的特长生专业类考试一般 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录取名单于7月8日前报县 教体局汇总备案,并张榜公示向社会公开。

2. 普通生录取

普通高中普通生录取工作在兰陵县2025年普通高中“阳光 招生”平台上统一进行。录取时先将所有考生依据初中学业考试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排序位次,按照考生志 愿填报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报的志愿,只要检索到符合录取条 件的学校志愿,即可被该校录取。如果经检索的志愿中均未出 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该考生则失去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机会。

3. 民办高中学校录取

临沂市隆礼高级中学根据报名情况自主组织录取工作。招 生必须和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

4. 录取优待优抚政策

依照《临沂市2025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临教基字〔2025〕2号),凡符合规定条 件的特殊考生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

公办高中学校于7月15日前完成录取,并通过报名网站公 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志愿填报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被录取 的考生按照录取学校通知书上的要求报到入学。

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如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 仍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的,除因不可抗力等事 由外,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注册学籍时,发现有伪造证件等 弄虚作假行为报名或违规招生的,不予注册学籍;新生超出规 定注册时限还未注册的,不再注册学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招生宣传工作

招生录取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千家万户,各 学校务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其列入重要 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各学校要按照统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 好各项工作。

各初中、高中学校要大力宣传招生工作政策,使广大学生、 家长和群众了解招生的政策和措施。各初中学校要将招生政策 通过家长会、班会等形式正确传达给考生和家长,切实做好“网 上填报志愿”的宣传工作,使考生及考生家长了解我县招生录取 工作的具体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环境,促进招生 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录取工作

各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 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 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 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 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 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 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 元”和升学率。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不得为 违规招收学生擅自注册学籍。

(三)健全监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公开咨询电话及举报电话,及时处理考 生投诉,纠正各种不公正、不公平的现象和行为。要加强监督 检查,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职成科、政策法规科等科室将对 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 众投诉以及不公正、不公平的现象和行为。要切实做好群众来 信来访工作,要及时纠正违反规定扰乱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秩序 行为。要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规定的民办 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 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 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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