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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兰陵县2017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庄坞镇层山后村料场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意见的公告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兰陵县2017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庄坞镇层山后村料场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意见的公告


兰陵冠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的兰陵县2017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庄坞镇层山后村料场临时用地超期未复垦,由庄坞镇人民政府代为组织复垦工作。依庄坞镇人民政府申请,我局于2024年1月13日组织相关专家对庄坞镇人民政府实施完成的《兰陵县2017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庄坞镇层山后村料场临时用地复垦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踏勘等形式,对该土地复垦项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复垦区位于兰陵县庄坞镇层山后村,复垦面积1.5829公顷。建设单位:庄坞镇人民政府;监理单位:山东工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山东正润建工有限公司。

二、复垦情况

施工单位通过石渣清运、土地翻耕、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平整和土壤培肥等工程对地块进行了土地复垦,复垦耕地面积1.5829公顷,复垦率100%。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我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材料审查,专家组同意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

现对以上的验收初步意见进行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意见,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0日,如公告后无异议,将请建设单位及时将复垦后的土地移交当地村委会,以便加强后期管护。

联系科室: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保护修复科

联系方式:0539-5283013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