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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兰陵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听证会公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合理性、科学性,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税〔2023〕1 号文件精神,兰陵县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兰陵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决定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

兰陵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文峰路188号)。

三、听证会内容

《兰陵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草案)》。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根据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由在县城规划区和乡、镇驻地规划区以及其他出让、转让、划拨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等代表自愿报名,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

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要求及产生规则如下:

(一)听证会代表数量

1.建设项目单位和个人共5家(人)。

2.政协委员1人,人大代表1人,法律专家1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各1人。

(二)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4年4月9日前向兰陵县财政局提出申请。

(三)如登记报名人数超出限定人数,按照各类代表群体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代表人选,进行电话通知;听证会代表一旦被确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听证会代表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事项无异议。

(四)报名要求:参加听证人员须为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真实信息,并填写报名表。

(五)报名地点和联系人:

报名地点:兰陵县财政局综合科(文峰路188号)。

联系人:陈焱,听证联系电话:0539-5238237

欢迎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兰陵县财政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