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2022〕95号)、《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6号和《临沂市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分配暂行办法》(临建发〔2024〕3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8月20日,县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县符合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资格人员进行现场摇号,摇号过程由兰陵县公证处现场监督公正。现将兰陵县租赁型人才公寓摇号结果(附件)予以公示。
附 件:兰陵县租赁型人才公寓摇号结果
公示期: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5日。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