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陵县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专版
公示公告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本局于2024年11月26日依法对苍山县江龙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等721家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苍山县江龙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等721家企业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 本局决定依法向苍山县江龙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等721家企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苍山县江龙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等721家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其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之规定, 已构成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行为。鉴于苍山县江龙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等721家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我局决定对苍山县江龙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等721家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请上述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兰陵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刘志伟、戚燕; 联系电话:5171766; 联系地址:兰陵县东升路中段。


附件:吊销企业名单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送达公告.pdf

附件【吊销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