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兰陵全县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录用原则;
(三)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四)坚持回避原则。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兰陵全县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遴选岗位
本次计划遴选1个岗位,共1人,相关岗位及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遴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情况;
(四)具有较强的落实力、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协作意识以及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心理素质;
(六)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七)符合《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四)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五)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由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通过兰陵县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9:00起至2023年4月4日17:00。
本次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兰陵县政府网下载《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将报名材料送至兰陵县经济开发区新时代大厦10楼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报名材料:
1.《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有用人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名意见);
2.《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
3.有效身份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页截图无效)。
6.获得的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
7.与报名岗位经历或水平相关的重要荣誉证书、文字材料等。
上述材料应按要求扫描成PDF格式文件。
(三)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未接到电话通知,视为未通过)。
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未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视同本人放弃,经现场资格复核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真实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通过现场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将提前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应聘人员应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考试采取面谈、面试(百分制,各占考试成绩的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面谈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参加面谈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谈成绩并列的,面谈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通过实地考察、查阅档案、查验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人选将在兰陵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考察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公示
对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兰陵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需与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适任并协商一致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确定被聘用的人员,须服从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如个别岗位确无适任人员,或者无法与应聘者协商一致,将对该岗位延期或终止招聘。薪资待遇等按照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遴选工作由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并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二)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信息填报不实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考试、考察、体检等,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报名人员在遴选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告知变更联系电话。如因个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六)咨询联系电话:0539-520677615192828358(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1.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 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4. 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