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兰陵县统计局招聘普查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兰陵县统计局招聘普查辅助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体检时间:2023年6月26日
二、人员范围: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在2023年6月26日(周一)早8:00前到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南门集合,并交纳体检费、交通费共计385元(自备现金或微信转账)。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体检完成后统一乘车返回。
2、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同时上交填写好的体检表内页(见附件,A4纸打印),体检表内页所贴照片须与报名时照片为同一底版。
3、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及报考的部门和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将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交本组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5、体检时不得佩戴首饰,不得穿连衣裙、连裤袜。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参加体检人员的聘用。
10、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11、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联系电话:13012793188
附件:《体检表内页》
兰陵县人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兰陵县统计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