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党组织。出国留学的党员要及时办理保留党籍手续。
党员应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有关党组织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二、毕业之后,组织关系转到哪里
01 找到工作了,组织关系转到哪?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规定: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党组织。
02 工作没确定,组织关系转到哪?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规定: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可保留2年),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党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高校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
03 考上研究生了,组织关系怎么办?
在确认研究生录取之后,需要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录取学校。
04 去国外留学,组织关系怎么办?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规定: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高校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高校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三、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01 转接前联系拟转入党支部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前,需要先联系拟转入党支部,待党支部同意接收后再办理有关手续。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一般由党员本人办理,因特殊情况无法本人办理的,可委托父母或其他人帮助办理,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党员签字的授权书办理。
02 省内高校转接流程
对于山东省内高校,省委组织部开通了“灯塔—党建在线”系统,省内高校可以直接通过系统网上接转,无需填写纸质介绍信,逐级审批后即可直接进行网上转出与接收。
03 开通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省外高校
对于山东省以外高校,如果所在高校开通了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可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该系统可以与“灯塔—党建在线”系统互联互通。
04 不能进行网上转接的省外高校
不能通过网上转接组织关系的,由党员转出地高校党委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兰陵县委组织部,内容中要写明转去的党支部规范全称。毕业生党员需携带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介绍信原件)先到兰陵县委组织部(兰陵县行政办公中心11楼1108室)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系统把新的电子介绍信发送至所属基层党(工)委,毕业生党员到所属基层党(工)委报到,由基层党(工)委审核党员档案后从网上接收党员并编入党支部,同时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并加盖公章。回执联由党员本人负责交回高校党委备案。
四、转接过程中,遇到以下问题怎么办
01 有效期是多久?逾期怎么办?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各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差异,请以介绍信上写明的期限为准,务必要在有效期内办理好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高校党组织可根据党员本人提供的原凭证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02 预备党员转入新支部后如何转正?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在毕业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时,需将本人预备党员档案材料交到转入地党组织。无论是转入户口所在地、常驻地还是用人单位党组织,只要预备党员本人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定时提交思想汇报、转正申请等,都不会影响按期转正。同时,《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也规定: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因此,组织关系转接后,当地党组织如果需要一定考察期,出现推迟转正半年的情况也不要太担心。
特别注意,高校预备党员毕业拟接转组织关系时,离转正期不满3个月的,一般应暂不转出组织关系,由原高校党组织负责转正后再转出。
03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后还需注意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后,一定要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对党员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以及存在其他与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进提高。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来源:兰陵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