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加快培育发展农民剧团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18〕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陵县加快培育发展农民剧团的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加快培育发展农民剧团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繁荣和活跃农村文化,盘活农村文化资源,激发农村文艺人才的创作表演潜力,建立和完善繁荣农村文化演出活动的长效机制,搭建多层次送戏下乡演出平台,推动农民剧团建设繁荣发展,结合我县农民剧团发展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文化惠民政策,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文艺演出活动的热情,努力培养一批运行规范、扎根基层、技艺精湛的农村文化人才队伍,辅助专业剧团开展送戏下乡、进社区活动,丰富农民群众日常文化生活,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县农民剧团发展现状,借鉴外地经验,本着积极稳妥、适度发展的原则,每个乡镇(含街道、开发区,以下统称乡镇)组建1—2支农民剧团,由县乡两级重点培育扶持。其中,辖区人口10万人(含)以上的乡镇,培育扶持不超过2支队伍,辖区10万人以下的乡镇培育扶持1支队伍。通过重点培育扶持,尽快形成一批管理规范、具备一定演出条件和演出质量的农民演出团体,承担党委政府分配的一定数量的演出任务,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实现以专业文艺院团为骨干,农民剧团为辅助及其他社会演出团体为补充的多层次文化下乡演出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完善运行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负责农民剧团的组建、管理和日常考核。各乡镇扶持的农民剧团需具备以下条件:演职人员数量不低于15人,配有基本的灯光音响、服装道具等,能够独立演出不低于3个基本传统戏曲剧目,或不低于90分钟的2台以上综合类文艺节目。县文广新局负责对各乡镇扶持的农民剧团进行审查认定,发放《演出资格证》。县柳琴戏艺术中心、县文化馆负责各农民剧团的业务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强化培训指导。由县文广新局牵头,制定农民剧团业务培训方案,着力提高农民剧团的演出质量。县柳琴戏艺术中心、县文化馆、各乡镇文化站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通过举办文艺骨干培训班、戏曲表演培训班、帮助农民剧团编排节目及定期组织文艺骨干交流等方式,指导带动农民剧团积极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群众踊跃参与的文化活动。
(三)搭建演出平台。各乡镇根据农时节令,合理制定农民剧团演出计划,在所在乡镇就近开展演出活动。县文广新局适时组织优秀农民剧团巡演、调演、汇演、进城演,多方面创造演出、交流、锻炼机会,调动农民剧团演出积极性,发现和培育一批具有明显带动力和辐射作用的龙头农民剧团。
(四)强化绩效考核。各乡镇负责对扶持的农民剧团演出情况进行统一协调,跟踪检查考核,统计演出情况等,加强对农民剧团演出情况的动态管理,做到提前有安排、事后有记录、每月一调度、年度有总结。县文广新局根据各乡镇提报的农民剧团演出计划,对演出活动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民主监督,聘请群众代表进行社会监督。农民剧团存在不服从管理的、粗制滥造节目的、不受群众欢迎的情况,由乡镇予以整改和处罚。对不再适合开展演出活动的,经乡镇同意批准,县文广新局审核后予以收回《演出资格证》。
(五)落实补贴政策。建立县乡财政分级负责的演出奖补机制,对能够承担演出任务并考核合格的农民剧团,由县财政和所在乡镇财政予以补贴。县文广新局对表现突出的农民剧团在音响器材、灯光道具、演出服装等方面予以资助。各乡镇农民剧团培育发展情况纳入全县科学发展宣传文化工作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送戏下乡、进社区活动是一项政治任务,是县委、县政府服务民生、文化惠民的具体举措,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要对辖区内基础较好、业务较强的农民剧团进行筛选上报,县文广新局负责对各乡镇上报的农民剧团进行认定,切实保证扶持的农民剧团能力强、业务硬,确保农民剧团演出质量和演出水平,推动文化惠民工程扎实开展。
(二)深入探索,努力创新。农民剧团要深入了解百姓需求,积极开展调研活动,以戏曲类、整台剧目为主,组织戏曲演出订单服务,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积极向上的文艺节目。同时,要积极推行演出活动菜单服务,群众喜欢哪个剧团、哪个剧种、哪个剧目,由群众自主选择。
(三)积极筹划,服务民生。做好结合文章,要注重送戏下乡、进社区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脱贫攻坚、移风易俗的有机结合,切实让戏曲深入生活、扎根群众、服务民生,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将全县农民剧团文化惠民工作推向高潮。
附:全县农民剧团扶持任务一览表
附件
全县农民剧团扶持任务一览表
单位名称 | 扶持农民剧团数量(支) |
开发区 | 1 |
卞庄街道 | 2 |
金岭镇 | 1 |
大仲村镇 | 1 |
矿坑镇 | 1 |
车辋镇 | 1 |
下村乡 | 1 |
鲁城镇 | 1 |
尚岩镇 | 1 |
向城镇 | 2 |
新兴镇 | 1 |
兰陵镇 | 2 |
南桥镇 | 1 |
芦柞镇 | 1 |
长城镇 | 2 |
庄坞镇 | 1 |
磨山镇 | 1 |
神山镇 | 1 |
合 计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