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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3〕53号
  • 成文日期 2023-09-09
  • 发布日期 2023-09-10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县级储备油进行轮换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对县级储备油进行轮换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3〕53号


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对县级储备油进行轮换的请示》(兰陵发改字〔2023〕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300吨储备油进行轮换。

二、你局与县财政局、县农发行要加强对兰陵县瑞仓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确保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储备油轮换工作,保障县级储备油安全。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