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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3〕70号
  • 成文日期 2023-11-30
  • 发布日期 2023-11-30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东城新区弱电管网专项规划(2021—2035)》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县东城新区弱电管网专项规划(2021—2035)》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3〕70号


县工信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兰陵县东城新区弱电管网专项规划(2021—2035)>的请示(兰陵工信请〔202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东城新区弱电管网专项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局要积极沟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中予以落实。

三、《规划》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集约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注重与周边城市景观、人居环境相协调。如确需修改,须按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