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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3〕73号
  • 成文日期 2023-12-01
  • 发布日期 2023-12-01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兰陵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规划(2023—2026年)》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兰陵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规划(2023—2026年)》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3〕73号


兰陵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你区《关于执行<兰陵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规划(2023—2026年)>的请示》(兰陵农高管请〔202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规划(2023—2026年)》。

二、你区要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强化主体责任,积极履行职责,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着力推动农高区高质量发展。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